天宝四年二月十五,这是个好日子,乃我大唐法定的花朝节。
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当此时也,大地春回,万物复苏,草木萌青,百花或含苞或吐绽或盛开,男女老迫不及待地换上薄薄的春衫,出城踏春。
好吧,那是别处的景象,螳螂坳一带是盐碱地,仲春暖暖的阳光照着,却依然像和尚的脑瓜似的,光溜溜一片。
在城里贴完小广告,不见犀浦那边来传话让他回犀浦上堂作证,李昂便打马回螳螂坳。望着光秃秃的山岭,李昂觉得自己的满腔诗情,都被这秃驴的脑瓜给破坏了,憋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诗来,惭对我大唐啊。
方济和大用、大牛跟着他,一个沉默、一个发愁,一个幽怨。
方济再一次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人。
他听从李昂的话,抛下父亲的血案跑来这螳螂坳,可不是跑来玩乐的。
壮大方家,击败所有窥伺方家产业的对手,让他们变得一无所有,这是他立下的宏愿。但现在,李昂把事情搞得乱七八糟,冤枉钱花了不少,却毫无成效。
他就知道成天要吃好的,进趟城还要去逛青楼,这些天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正经的,也多亏方济生性隐忍,不然估计早就翻脸了。
李昂哪管他们在想什么,骑着马在前走,左手拿着根竹竿,竹竿一头吊着一块肉。右手拿着那把价值连城的宝刀,不时一挥,啸!一块肉飞出,幸福的小叮当便飞身纵起,总是能准确地把肉接住。
方大牛看得有些肉痛,李昂每餐拿肉喂他的小叮当也就罢,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刀啊,换了别人还不像供祖宗似的供起来,他倒好,拿来切肉喂狗。
回到螳螂坳后,李昂依旧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酒足饭饱之后,他还到河边散步,顺便洗了个澡,夕阳西下时,才哼着曲儿回到盐井边。
这回,李昂终于干一回正事了,只见他左右叉腰,右手一挥。
“大用,今天让你买的东西呢,都拿出来。”
“大牛,取一斗盐来。”
“小方,你负责烧火。”
井上的韦老汉一听,堂堂的方家小郎君竟被指使去烧火,这哪行啊?“李郎君,某来吧,烧火这事,某最是拿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