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夜晚是寂静的,顶尖帐之间燃着几堆篝火,在欢快的鼓声中,一群土著人正围着篝火欢快的跳着舞,他们的身上涂着红色染料,篝火把身体映成了红色,男人、女人的欢叫着,欢跳着。
一个年青的土人把玩着刀,刀是昨天杀死外来人时抢到的,与他们用的石刀不同,这种“石头”坚硬无比,而且极为锋利。
“苍鹰,你已经看了一天了,怎么还在看着它。”
一个身体窈窕的土人女子从欢跳的队伍中跑到他的身边,笑问道。
“姐姐,我在想,这是用什么样的石头制成了,比最锋利的石刀还要锋利,比最坚硬的石头还要坚硬,昨天那些外来人,用它一刀就能砍掉他们胳膊,野狼的头也被一刀砍掉了。”
苍鹰拿着刀回答道。
“还有,这他们穿的皮子,居然可以这么薄,而且如此的柔软……”
他口中的“皮子”,其实就是死者身上的衣服,其实,北美印第安在殖民者到来之前,既没有发展出纺织业,也没有发展出成规模的种植业,他们大都过着半游猎的生活,以猎取动物为生,以动物的皮革为衣。就像北美的野牛一样,既是他们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他们的服装来源。
这些在山地里的印第安人,几乎从没有接触过西方的殖民者,当然,这也是因为殖民者对这里没有任何兴趣,这导致了他们仍然活在原始社会之中,现在,明人的到来,却打破他们的安宁。
“这皮子可真漂亮。”
女孩拿起那张“皮革”,欢喜的说道。
“你说他们做着大船从外面过来,这会不会是鱼皮?”
“鱼皮,也许吧!”
苍鹰拿起布闻了起来,似乎想要找到鱼的味道,就在这里,女孩却拉着他说道。
“好了,苍鹰,明天再想这些吧,我们去跳舞……”
他们又一次跳到篝火旁,与其它的男男女女围绕着篝火在那里欢快的跳着舞,只不过,此时,欢蹦乱跳的人们并没有发现,在远方的山顶上,有数百双眼睛盯着他们。
在猎犬的带领下,一路追击过来的李一德,盯着篝火边的土人,然后轻声吩咐道。
“一会把他们全部杀掉!”
李昆问道。
“那女人哪!”
一听到女人,队伍里稍稍有些骚动,他们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过女人了。现在那怕只是这个字眼,都让他们的眼睛里迸发出一丝狂热。
“抢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