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第一更,求订阅,求)

对于东印度公司,大明并不陌生,毕竟现在是天启六年的大明,不是嘉靖六年,一百多年来,随着大量传教士入华以及大量西方书籍的翻译,大明的士大夫对西方的了解,完全超出后人的想象。

在澎湖海战的战报送至朝廷时,阁臣以及兵部官员都清楚的知道荷兰在什么地方,也知道与他们交手的是东印度公司是什么角色。

“荷兰不同于大明,他们可以让东印度公司代国家行事,咱们这边却不行,毕竟,大明是大明啊。”

施奕文当然知道,两者不一样。可他之所以会提出其中的“隐患”,就是为了从大明这边得到一些东西。

“确实不同,但是东印度公司却可以全权处置一切事务,咱们在澎湖的时候,就是和东印度公司打交道,然后东印度公司只需要禀报荷兰官府就行。”

沉吟片刻,冯铨看着施奕文问道。

“那,以你的意思,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全权处置了?”

“冯相,其实所谓的“全权”,到底是怎么个全权法,谁都说不清楚,关键就是有了这个“全权”,将来即便是朝中有人试图以外事威胁,下官也可以应对不是,其实,下官想的就是一个办事大臣的名义,比如西洋办事大臣。”

西洋办事大臣!

这才是施奕文想要的东西。

为什么要它?

其实就是一张可以充当大旗的虎皮。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的人,才知道大明的影响力,不说其它地方吧,东南亚那是大明的传统势力范围,大明的这张旗,那些土酋们一个个都认,而且还很香。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他可以轻松的和那些土酋们签署条约,建立据点,或者说租界,然后一点点的用移民蚕食他们的土地、权力。

就像现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以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样,他们从来都不是用一场战争征服的一个国家,而是用蚕食,尤其是后者,根本就是借助“大英帝国”的威势,实现了在东南亚等地的扩张。

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将来办事也好啊。

当然了,这个西洋办事大臣到底是办什么事。

暂时说不清楚,现在大明朝让我全权处置大小事物……至于这个“全权”到底有多“全”。眼下不清楚,可将来……解释权在我。

解释权在实力!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打交道都是凭借着实力说话的。

“西洋办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