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失前蹄入土坑,血染战袍透钾红。冲锋陷阵为救主,置之死地又得生……”
“好!好啊!”众军士齐声叫好,叶小天大力鼓掌,听得眉飞色舞。
正唱秦腔的这位是县学里一个杂役,生得那模样有些像张飞,此刻唱的却是赵云,不过秦腔里的赵云,听起来那腔调倒也依旧像张飞,大家有得乐子就好,自然连声叫好。
向驿丞坐在一边闷闷不乐。他固然不大瞧得上驿丞这个职位,时不时还要自怨自艾一番,觉得十年寒窗,踏入仕途后每日里只干些迎来送往的活计未免屈才。
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在其位时总觉得这里也不好,那里也不对,真个被人免去了职位,思及未来,又不免满腹悲怨,这一遭被拿去京城,恐怕这官职是丢定了,今后该如何是好?
叶小天扭头瞧见向驿丞坐在那儿长吁短叹的模样,便走过去,在他一旁的石辗子上坐下来,笑道:“向驿丞还在忧愁前程之事?”
向驿丞愁眉不展地道:“向某比不得你叶大人呐,您那是金子打得铁饭碗,上边还镶了钻的,向某这个瓷饭碗,一旦打碎,可就没得饭吃了。”
金子做的铁饭碗,上边还镶了钻……
叶小天努力想了想,还是想不出那是一副什么形象,干脆不去理会,只对向驿丞笑道:“叶某之所以如此能寻乐子,倒不是因为端了一只金饭碗,而是有些事你愁也没用,何苦为难自己?”
叶小天道:“丢了官本就够倒霉了,再自己为难自己一番,一旦愁出病来,还不是自己难过?难不成朝廷见你知道悔过,就把你官复原职?”
向驿丞叹笑道:“说好听点儿。大人您这叫想得开,心胸开阔,说不好听点儿,那就是没心没肺啊!”
叶小天哈哈大笑,用力一拍向驿丞的肩膀道:“不过说起来,你有绝技傍身,也真不用愁的,叶某京城的御宴吃过,南京的国宴也吃过,在贵阳。山珍海味、世上珍奇都尝过,要说味道,还没有似你做的家常便饭可口。”
一谈起饮食,向驿丞就眉飞色舞起来,当即振奋道:“这倒不是向某吹牛,向某如果肯做厨子,南北两京那些名厨全得靠边儿站!想当初在北京城的时候,有一次向某与人去白云楼饮宴……”
向驿丞忘了难过,开始向叶小天滔滔不绝地吹嘘起来……
拴柱是个七岁的孩子。生得虎头虎脑的。
这么大的孩子,精力最是旺盛,每日里撩猫斗狗,就没个消停时候。这不。今天拴柱从大枣树爬上去,再从枝干爬到房顶上,和邻家孩子跑来跑去的玩耍,把左右邻居家的屋顶踩碎了六七片瓦。气得他老娘狠狠打了他一顿屁股蛋子,又罚他在门口揪着自己耳朵下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