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中午,大约一点多钟,优优在周月的机关大院门口,还是那间她来过数次的传达室里,见到了从里边匆匆出来的周月。他们交谈几句便一同走出大门,到了离机关不远的人大会堂西门广场。这里行人稀少,树影婆挲,符合优优的要求——优优要求周月在附近找个可以谈话的地方。他们在这个可以谈话的地方谈了半个小时,然后走到路边,叫上一辆出租汽车,两人一起上去,乘车快速驶离。
下午两点多钟,那辆出租汽车停在了分局机关的门口,优优和周月走下车子,并肩走进了分局的大门。
在分局的一间接待室里,优优当着周月的面,向两位分局民警详细叙述了今天清晨在莲花河大桥上发生的事情。两位民警听得十分仔细,虽然面无表情,却做了详尽记录。
优优谈完之后,面容疲惫,但如释重负。周月为她的这番检举,做了少许补充。他说杀人的人是优优最好的朋友,两人患难之交,形同姐妹。所以优优对是否检举阿菊,一直难于抉择。她现在没有亲人,精神上比较孤独,她不想将这个惟一仅存的密友,送进监狱,送上刑场。但让她瞒下此事,于她的良心和感情,也难以承受。因为阿菊当年参与入室抢劫的受害者,正是她爱人的父母双亲,所以按说朋友已经变成了仇人。优优在爱恨情仇之间徘徊不决,以致耽误数个小时没有举报,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后来她来找我,找我也等于是找了公安机关。我做了一些思想工作,优优很快放下包袱,决定顾全大义,毅然决然,举报阿菊。
周月的解释并未在两位分局民警的面部表情上引起太多反响,他们只是轻微点头。其中一位起身对周月说了句:“小周你先出来一下。”便率先走出接待室的屋门。
周月看看优优,随即起身,尾随那位分局民警,出了屋子。他被那位民警领到一间办公室里,在进门之前,他看到另外一男一女两位分局民警从他的身边走过,朝那间接待室的方向走去。
一进办公室分局民警马上对周月说道:“小周同志,你坐,你再跟我说说,今天丁优是怎么跟你联系的,她找到你以后,都是怎么跟你说的?”
周月看那民警的言语表情,隐隐察觉有些异乎寻常,他还未及思索开口,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喊叫。喊叫声恰是来自接待室那边,听得出那是优优愤怒的质问,分局民警没动声色,周月却着实吃了一惊。
“……为什么抓我!你们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罪了?”
优优的喊声随后变成了哭声,周月听到,优优在哭喊着自己的名字:“周月!周月!周月……”
周月忽然站了起来,他用惊疑的目光看一眼对面的民警,抬步想要出去看看究竟,但被分局民警用话语止住。
“小周,我正要告诉你,我们今天上午接到举报,丁优涉嫌杀人。根据我们初步调查,有证据显示举报属实。我们刚刚向各分县局发出协查通知,要求搜寻丁优的下落。既然她现在自己来了,经我们局领导批准,决定对丁优先行拘留。”
周月完全惊住。
“举报?谁举报丁优?”
分局民警沉默片刻,这片刻沉默让周月猛省:这是人家的案子,他无权过问。但分局民警出入意料,还是说了举报者的姓名。
“就是丁优举报的那个阿菊。”
周月事后才慢慢弄清,在优优找他之前,在他说服动员优优跟他一起前往分局说出真相之前,阿菊早已先行一步。她在上午十点左右就来到了分局,那时优优大概刚刚走出那家汽车维修站,刚刚在路边乘上一辆出租车。大概就在这辆车子刚刚开上那条京郊公路的同时,阿菊已在分局的接待室里,开始了“大义灭友”的检举。
根据阿菊的说法,丁优原来在仙泉就与李文海保持着恋爱关系,两年前李文海从南方流窜进京,就是为找丁优来的。他在找到丁优之后,两人随即密谋抢劫丁优的老板,因为丁优知道那天晚上,老板家里放着三百万现金。丁优也多次去过老板家里,几房几厅都是熟门熟路。为了万无一失他们又拉上了德子,德子刚刚丢了工作正无法面对阿菊,于是上了贼船铤而走险。在他们实施抢劫杀人的当晚德子被抓以后,出于老乡情义没有揭发丁优,但他这次逃出劳改农场,进京找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丁优。他希望丁优以德报德,拿出十万元作为他南逃的资费。昨天上午丁优将德子带到阿菊家里,对阿菊谎称德子是经监狱同意保外就医的,此来北京是为了看病,顺便过来看看阿菊。阿菊因与德子曾经相好,出于情面留德子在家中过夜。第二天清晨丁优开来一辆丰田轿车,说接德子去清水湖取钱,还让阿菊陪着一同前往。路过莲花河大桥时丁优提出要下车在桥上照相,等德子先下车后,优优突然启动汽车,撞向德子,将德子当场撞死。丁优行凶后乞求阿菊隐瞒此事,并答应给阿菊五万元作为封口的报酬。阿菊告诉分局民警,丁优撞死德子一是为了灭口,因为她和凌信诚不久就要结婚,她不想让德子毁了她即将到手的荣华富贵。二来丁优声称也是为了阿菊,因为阿菊已经有了新的男友,德子以后无论如何,都会成为她的一个累赘。
阿菊说丁优撞死德子以后,带她仓皇逃离现场。回城途中,将车开至一处苇塘,在那里软硬兼施,逼阿菊与其订立攻守同盟。在阿菊答应之后,才开车送她回城。阿菊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定向公安机关检举丁优。
分局接到上述检举之后,立即兵分几路,展开调查。一路赶往莲花河大桥现场和大兴公安交通大队,一路通知全市各个交通枢纽及北京所有汽车维修点站,查“京c006925”号丰田轿车。还有一路人马同时赶往清水湖医院,核实优优近四十八小时的全部行踪。到中午从各个方面传回的情况,基本印证了阿菊举报的内容。
最先回来的信息,是在南三环的那家汽车维修中心查获了优优的丰田轿车。那辆车子被查获时,还未及做出任何维修,一切破损痕迹,均保留完整。这些痕迹与大兴公安交通大队对当日凌晨发生于莲花河大桥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现场勘查及对死者的尸体检验结果完全一致,与阿菊检举的行凶过程也大体相同。而从清水湖方面传来的调查情况,也确认了优优在案发的前一天一早出门,中午才归。案发当日再次一反常态,黎明即起,叫醒保姆,匆匆出门,不带司机,自己开了那辆久已不开的丰田佳美,急急忙忙离开了医院。
根据上述情况,在周月带着优优来到分局报案的半小时前,分局主管领导就批下了对丁优实施刑事拘留的命令。刑警们立即临时组织力量,推测优优的行踪,正待四出张网将其缉拿归案。恰巧,此时,优优找上门来,自投罗网。
这一切与上次优优被控毒杀幼儿一样,如此不可思议,但这一次周月却几乎无由置疑。一来他对两年前瑞华花园别墅那桩血案的详情并不了解,二来优优所说与阿菊所说究竟孰真孰伪,难以辨清。如果根据分局调查的情况分析,优优的嫌疑显然大于阿菊,至少那辆杀人的车子,就是优优从清水湖医院开出来的。但如果仅凭对优优和阿菊两人不同的直觉感受,周月又相信优优而不信阿菊。然而如同周月不能不服从这样一个道理一样——主观的直觉也不能不服从理性的推断,也不能不服从客观的证据。
惊疑之际,周月不再听到优优的喊声持续下去,似乎有一些杂乱的脚步,从门外走廊上快速穿过。他知道这是优优被押走的声音,他甚至能分辨哪几声脚步属于优优,能听出优优的脚步有些蹒跚,但还算从容。
脚步声消失之后,周月转脸借问对面的刑警:“请问,你们吴队长现在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