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序文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靠挣稿费生活的人,从王朔先生始,我们这种人都自称为“码字儿”的。我虽不能与王朔先生比,但这几年也写了几部小说,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和几家出版社也混熟了。一些影视制作人也纷纷上门约稿,索要他们需要的东西。他们需要的东西就是在影视市场上相对好卖的东西,比如古装戏最好卖,特别是这一阵最走俏的清宫戏或武侠戏;又比如警匪戏也好卖,警匪大战多年来叱咤荧屏,高低好赖都容易出手,若再能与反腐或反黑挂钩,那就更加如虎添翼。因为一沾上主旋律就能把片子卖到黄金时间主流频道,让贴片广告的收入高上几倍轻而易举。
再比如,喜剧。写不出《我爱我家》那种隽永的,写个《还珠格格》那类闹腾的也行,也是眼下时兴的一路。电视剧本来就是大众娱乐,本来就是文化快餐,就是商品。一沾商品二字,“消费者就是上帝”的规则放之四海而皆准。这年头老百姓下了班打开电视就图一乐,所以一定要搞喜剧。
一位资深的电视节目投资商向我做了如上教诲,令我大开茅塞。但同时深感生不逢时——我的历史知识尤其是清史知识近于小学水平,性格拘泥又不擅“戏说”;对金庸古龙一类武林诸侯各派功法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公安题材的电视剧我虽也搞过,前有《便衣警察》险些成名,后有《永不瞑目》锦上添花,但前年抛出的《玉观音》已成强弩之末,再弩必是狗尾续貂。纵观这几年警匪戏一浪高于一浪,情节人物早被高手用尽用光,步其后尘还能让观众拍案惊奇,已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务。当然最难的还是喜剧。写喜剧,如果不沦为《还珠格格》的话,如果让圈里圈外都叫好的话,那样的境界非我辈所能为也。我一向认为,写喜剧比写正剧和写悲剧,更需要思想智慧的博大精深!
但这位电视投资商并不缺乏他们这种商人特有的执著,他一再给我启发并出谋划策,他以我多年前一部作品的成功来鼓舞我的自信,那部作品名叫《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由著名的煽情大师赵宝刚搬上荧屏,把一位正在电影学院上学的新人徐静蕾捧为当时全国的头号青春偶像。投资商说:你还是写情感戏吧,小情小调你不是很拿手么,最好写点隐私什么的,更好是写那种纪实的,情感纪实现在可是流行得很呢。
这我知道,多年以来,关于个人情感隐私的纪实文学经久不衰,很多强势媒体都辟有专栏,在我居住的北京市,就有《北京青年报》的“口述实录”和《北京晚报》的“私密独白”等,都有极高的阅读率和比较固定的读者群。这类文体也成就了不少“码字儿”的“腕儿”,如安顿等。但我依然心存顾虑,既然早就有“腕儿”在前,我再照虎画猫地“情感”一番“实录”一番,恐也难有新意,亦有学步之嫌。但投资商不以为然,他说,《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发表时,形式上是小说,实际上就是“情感实录”。那篇小说最早的素材和最后的格式,确是我对一个退役女民警的采访。从作品发表的时间上看,我应当算是这类文体的前辈。那些靠这路子造化成名的作家,说不定还是跟我学的呢。
投资商的这番话与其说让我有了信心,不如说让我为之感动。我从小比较自卑,因此对一切夸奖的话、吹捧的话,总是内心渴求,情愿当真。为了不让鼓励我、推崇我、看重我的人失望,经过数日思考,终于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约了一位多年没什么来往的老同学,一个外号叫爷们儿的报社记者,在“谭鱼头”吃了一顿晚饭,郑重地向他请教写作情感实录的门路。
请教门路,说白了就是请他推荐介绍一点线索。他们当记者的,接触社会层面广泛,上至显贵名流,下至引车卖浆,无所不有。果然,那天晚上就着热腾腾的“谭鱼头”,我的这位老同学向我批发了一堆满腹爱恨情仇的痴男怨女,这些人大多来自报社的读者阶层,读了别人的爱情波折家庭不幸,便也提笔写信,向编辑们一述平生。第二天我的老同学还挑了几封这类读者来信给我参考,我按上面的姓名地址一一找到了那几位渴望倾诉的“苦主”。他们大多身居白领,学历较高,甚至事业有成,但感情生活颇不如意,牢骚满腹,感慨良多;或过去受过挫折,至今难以自拔,谈起往事,不堪回首。可惜他们的倾诉,主观感受太多,具体细节不够。议论和观点虽不乏精辟之处,但客观事件则相对单薄;纵有一唱三叹,当时听来满耳酸楚,无奈事后看看笔记,不过痴心女子负心汉,包了二奶设二房,或负心老婆贪富贵,跟着金钱走他乡……之类。谈了四五位,如果要写成电视剧的话,那点素材加起来也只够写两三集的,而投资商的要求很明确:二十集!电视剧不够二十集,什么广告都不愿跟上去。
无奈,只得再找老同学爷们儿,问他还有没有更好的线索。爷们儿想了想,有些迟疑地,又说出一个人来,“那你去找找他吧。”他说,并且当即给我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人名。写完后又主动打电话和那人联系,把我想去采访的意思说了。看来对方不太积极,爷们儿在电话里和那人拉扯半天,又唧唧咕咕说了些意焉不详的耳语,才算搞定。他替我约了那人第二天晚上在一个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见面。时间是晚上九点,让我们双方都到吧台,各拿一份北京晚报作为标识,跟特务接头别无二致。
我知道“平淡生活”是个“静吧”,人一向很少,比较适于谈话。
我谢了爷们儿,问:“这也是你们的读者吗,有他给报社的来信吗?”
爷们儿笑笑,说:“不是读者,是我在一家医院认识的。”
“噢,你们是病友?”我有几分意外。
“不是,他是那个医院里的护理员。”
“护理员?”
“我有一阵在医院里采访,和这人聊过。后来我又打电话约过他,跟他算是熟了吧。你去跟他聊聊,要是有你需要的东西,就聊下去,要是聊着没劲就随便扯两句然后走人,给他个五十块钱也就成了。”
“五十块钱?还要给钱吗?”
我以为耳朵听错。
“没错,”爷们儿的表情很平常似的,说:“他们这种外地打工的,你跟他们说什么都没用,给钱就行。我刚才已经替你砍过价了,要是只谈一两次或者两三次,每次就给五十,要是谈的次数多,每次给个二十三十也就行了。我记得你上次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那回,不就谈了二十次么,最后写成剧本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集吧。你这回打算写几集呢?”
我也不知道这回能够写几集,我甚至不知道这种命题文章式的剧本我到底能否写得出。我低头看看手中那张纸条,在那个毫无生气的电话号码旁边,却飘着一个精灵古怪的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