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检查委员会认为收容所中的一般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并且承认收容所领导为维 持秩序所作出的努力。只是卫生设施还需大力改进,因此,强烈要求尽快采取严厉 措施,革除这种弊端,使难民目前尚可的健康状况得以维持下去。
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督促收容所领导促使难民的膳食习惯改为喝粥。
此外,委员会认为,1袋米的含量不止200杯。一般规格的1袋有125担,因此应 有250满杯,甚至有266平杯。
第三难民收容所的临时规定(见中文原文):
1.按原数量分配给每个部门大米。
2.从今天即1937年12月29日起,要经常检查每个部门是否查实哪些人还有大米 和钱,因为以后不应再为这些人员提供大米。
3.此外,对在难民收容所内出售大米、粥、水、糕点或其
他商品如牛肉、骡肉和酒的商贩,如果他们每天的销售收入超
过3元的话,则暂时不供给米。
4.因此而省下来的大米,应由部门主任分发给急需者。
5.19时后,收容所各部门都得熄掉灯火。如一定得用灯,应把火苗调得尽可能 小,谨防酿成火灾。
6.从明天起,每个部门都应该在难民中推选一个有经验、声誉好的老人,同收 容所领导一起商讨分配工作的方法和如何改进分配工作。
1937年12月31日
又及:在收容所办公室发现有2袋半大米,所长告诉我们这些大米是日本士兵发 给几个难民作为他们劳动报酬的。人们告诉我们,他们把这些大米留到食品储备不 足时用。
检查委员会怀疑这种陈述的正确性。
兵库署(军械库)难民收容所
1937年12月31日由洛、王、米尔斯和福斯特先生检查。
组织:
所长:陆成美先生,带约40名助手。
难民人数:约8000人,以及另外许多只在这个收容所过夜的人。
一队中国警察驻扎在这个收容所的房屋里。
一些难民愿意住在房屋的地下室和掩体里,因为那里要暖和些。
安排了一个特别的房间供妇女分娩用。
一个妇女在准备吸鸦片时被当场逮住。
大米分发:
收容所平均每天得到10袋大米供分发。
收容所有一个公共厨房,每天两次(9时~11时和14时~16时)分发米粥。
领取米粥用的红色配给证已发给492户人家,总共约3000人。
约有1500人不领取无偿的米粥,约有2400人膳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