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这个青年胡人给王冲的感觉很不一样,其他年轻胡人看着自己最多是敌意,但这个人看自己就是憎恨了。
这决不仅仅是立场的问题,而是必然发生过什么过节。
但是王冲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过这个人。
上辈子在京师里,王冲并没有和胡人有过什么交集。不过,对于王冲来说,也并不是没有什么蛛丝蚂迹。
“昆吾训练营不是一般人可以进来的。而明知道我的身份,还敢主动向我发难的胡人,在整个京城都是屈指可数。”
王冲心中念头电转,已经对这个胡人的身份有所猜想了。
无瑕理会那名青年胡人,王冲大步穿过去,走到了陈不让身边,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陈不让颈部按压、探测。
“……陈不让受了重伤,昏迷过去了。我们想把他运出去,但是被拦住了,一时也没敢乱动。”
高峰、聂岩在一旁边,神色惭色。
“我们是得到消息过来的。不过,对方好像是故意要等我们过来,把事情闹大的。等到我们到的时候,对方人数比我们更多。大家都吃了点亏。”
池韦思也在一边道,脸上一片青肿,显然也挨了打。
“公子小心,这个人我认得,他叫阿不同,是胡人大将军阿不思的二次。他身边的都是同罗人的精兵。同罗人从生下来就会选一匹马驹陪伴,从小到大,人和马就像家人一样。他们对待马,就像对人一样,所以马很能人性。因此同罗马号称除了同罗人,谁也驾驭不了。而同罗骑兵更是号称天下精锐。——这些人都不好对付!”
庄正平在一旁压低声音道,脸上透出凝重的神色。
池家以宣斧铁卫著称,而庄家则以骑兵著称,对于天下的精锐骑兵了如指掌。
但是就算是庄家引以自傲的精锐骑兵也无法和同罗人精骑相比。
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
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
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而所得的费用,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
同时,同罗人也能征惯战。新出生的同罗人,吃的第一口食物,就是含血的生食。
七八岁左右,就要单独去狩猎野狼。
整个民族几乎都以战斗为荣,战死为荣!
而且同罗人也有一套专属于同罗人的战斗技巧和练功方法,这是数百数千年不断在战斗中磨励总结出来的,非同罗人不传。
所以同罗人的战斗力极强。
不过,尽管如此,同罗人的数量却不多。因为长年的战争,不断的出现在所有冲突和战斗的第一线,同罗人的死亡量很高。
整个同罗人精兵最多也只有三万人而已!
然而,仅仅是这三万人,就足以威震天下了。阿不思就成就了他的胡人大将军之位,成为朝堂上的胡人重臣,而同罗人也成就了他们的名声!
即便是庄家也对这些同罗骑兵畏敬三分!
这些人都是真正的战士!
“果然是他们!”
王冲听了庄正平的话,脑海中闪过一道念头。
他和阿不同没有交集。同罗人自成一体,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不止是自己,相信京师里的其他人,和他们也一样没有太大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