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恰好去了茅房,当时一共四个小哥儿一起去的,王岳摔倒后,刘怀华嫌臭,捏着鼻子躲开了,是王金安跟另一个小哥儿将王岳抬回的住处,也是王金安帮着将他的脏衣服丢到了院子里。
中午天气正热,王金安跑的满头大汗,脸色也有些臭。
见状,辰哥儿便问了一句,“怎么回事?”
王金安拿起桌上的水杯咕咕噜噜喝了一大杯,才出声解释道:“还不是王岳,竟然摔到了茅坑里,肯定是坏事干太多,上天看不过去,才给他这么个报应。”
见他嘴巴这么毒,安子熙微微蹙眉,想到王岳的为人才叹息一声,“行了,你少说两句,他人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就是脚踝肿起老高,不能走路,八成伤到骨头了,我来时他还在那儿叫唤着,因为沾了不少屎尿脸上满是屈辱,衣服都是我帮他脱的,我现在都能闻到那股子臭味,早知道我就不回去了。”
他也就嘴巴毒,虽然看不惯王岳,该做的却都做了,安子熙好笑的摇头,“他现在身边还有人吗?”
“刘怀华跑去通知了夫子,我回来的路上遇到了王叔,他下山喊大夫去了。现在陈正在他身边守着,我想着还是给你们说一声的好,便过来了。”
安子熙:“走吧,一起去看看吧。”
辰哥儿点头。
刘长卿也跟着站了起来,他一向话少,也不是很合群,心倒也不坏,除了他,另外两个学子,也站了起来,“走吧,一起去看看。”
他们来到时,王岳正在床上半躺着,小脸苍白,看到辰哥儿他眼底闪过一抹难堪,虽然已经在王金安的帮助下换了衣服,他身上的臭味仍旧没有散去,他现在一个人都不想见。见刘长卿还下意识捂了一下鼻子,王岳觉得难堪了,上个厕所都能扭断脚踝,只觉得这事能让大家笑话很久。
他唯一庆幸的便是黎晔没有来。他一个小哥儿受了伤,又是掉到了茅坑里,才刚换了衣服,汉子子们出于避讳,都没来,也就跟他关系好的,多问了王金安一句。
夫子很快就来到了,他伤到了骨头,少说也得休息两个月,最近是没法下床了,他身边又没有书童照顾,其他学子也不可能一直寸步不离地伺候他,夫子便让人给他家里捎了个口信,他本就是金临城的,第二天家里的大哥便过来将他背走了。
王岳自然不乐意走,既放不下辰哥儿跟黎晔的事,也不愿意耽误这么久,他们这批学子明年就要下场考试,满打满算也就剩几个月的时间,他这一走,多少会耽误功课,不走却也不嫌弃,家里正是农忙的时候,家里两个哥哥又早已成家立业,能供他读书就不错了。自然不可能出个劳动力留在书院照顾他。
他走后,辰哥儿就没再想纸条的事。
很快就到了回家的日子,他从王叔那儿将小狐狸抱了回去,辰哥儿本想半道将他放了,黎晔却没让,“让他跟你一道回去吧,我有些事,晚些时间再回去。”
“什么事?”
黎晔怕他阻拦,没敢多说,只是含糊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只小红狐跟他并不太像,它有些胆小,耳朵实在耷拉着,蠢萌萌的,一看到黎晔就吓的瑟瑟发抖,拼命朝辰哥儿身后躲,黎晔将它弄成了自己的样子,又吓唬了一番,才将它递给辰哥儿,还不准辰哥儿抱它。
辰哥儿只得将它放到了书兜里。
这次接他们的是陈伯,竹溪村又有一户人家成亲,李瑾他们走不开,便让陈伯跑了一趟,陈伯平日里会帮着李瑾照看一下作坊,他腿脚有些不好,没上山,直接在山下等的辰哥儿。
一进入竹溪村,黎晔便隐身离开了。辰哥儿想问问他要去哪儿,又怕陈伯听到动静,想着他肯定还要回来,才没问。
中午时,辰哥儿就知道黎晔为什么离开了。
晟晟时常喜欢跑出去玩,今天刚跑回家,就喊了起来,声音里满是兴奋,“我终于见到个比阿爹还要好看的汉子。”
他今年已经七岁了,是个身体强壮的小汉子,小脸被阳光晒的红通通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跑热了,喊完,拿起舀子就在大缸里舀了一舀子水,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妍姐儿已经长成了少女模样,最近李琬管的严,不许她乱跑,她正无精打采地学刺绣,她一向不爱这个,差点睡着,听到晟晟的声音,才清醒。
她没出去,也没见到人,只当晟晟夸大了言辞,“舅夫已经是天下最俊的人了,谁还能比他好看?”
单看五官,比云烈俊美的人确实不多,他们长这么大一个都没见过,见姐姐不相信,晟晟撅了下嘴巴,“不信你问二哥,他确实很好看,一身红衣,耀眼极了,几乎将咱们家的人都比了下去。”
李琬李瑾的相貌随了他们的娘,当初他娘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人,云烈同样长得好看的紧,长辈们相貌好,几个孩子的相貌也一个比一个好,妍姐儿的相貌有几分随了爹爹,算是最不出众的,尽管如此在整个竹溪村仍旧数一数二的清秀美人。
她对自家人的相貌一向有信心,对云烈也崇拜的紧,在她眼底,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人比云烈还要好看,她自是不信的。
“问二哥有什么用?你们男人的审美我可信不过。”
晟晟喝完水,才觉得凉快些,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信不过,你自己看去啊,反正他一时半会儿又不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