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神医道:“若无武功的证据留下,那惟一的解释就是若华并沒有死,凶手为了掩盖这一事实,才将她的‘尸首’盗走的!”他沉吟道:“你想想看,九华山庄才经大变,防范肯定极为严密,此人干冒如此大险,也要将‘尸首’盗走,想必这尸首中藏着绝对不能让别人看到的秘密。如果这秘密并不关乎他的身份,那就只能说若华当时是假死!”
辛铁石摇了摇头,道:“不可能的,当时我看的很清楚,那柄长剑从若华的前胸直刺到后背,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阎王神医淡淡道:“江湖中人只知道练功打杀,于生死之事知道些什么?要让你这种人认为一个人已死透了,我至少可以想出十二种法子。”他的语气轻蔑之极,但辛铁石心中的希望却渐渐升起。
不错,号称第一神医的阎王神医当然有这样的能耐,那么……难道若华真的有可能沒死么?
阎王神医悠然道:“若我是凶手,我必然也不愿意让这个女子死。她活着说不定还能救我一命呢。”
他说的非常有道理----若是凶手的本意是图谋九华老人与辛铁石,那么活着的若华才有用。
这么一说,辛铁石心中的希望更大,他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了一丝光华。刺伤师父、诬陷下毒,这种种之事他都可以抗起來,惟有杀死若华让他耿耿于怀,几乎心死。此时闻说若华竟有不死的可能,当真心胸为之一畅。
更何况说这话的乃是江湖中医术第一的阎王神医,这就更让辛铁石增加了一分信心。他脸上露出了笑容,一跃而起,大吼道:“好!我一定要将这凶手捉住,救若华出來!”他这一剧烈跳动,登时牵动身上重到无以复加的伤势,疼得撕心裂肺,重新摔倒在地上。
阎王神医展颜道:“不错,只要找到若华,你所有的冤屈都可以清洗。不过不要急,现在最重要的是将你的伤势治好。只要有三两日的将息,我可以保证你的身体基本复原,武功能恢复到八成。”
此话刚落,就听有人接口笑道:“那看來我來的正是时候了。”
两人一惊抬头,就见泱茫月色下,一人踏着月色而來。
空碧的湖水就宛如一块巨大的琉璃,此人就踏在琉璃之上,满天的月色尽情地倾洒在他的身侧。
他的身上是一袭金衣。清幽的月色映照在金衣上,立时变得辉煌无匹,照射出那人眸子中如焚的炽烈光芒來。
尤其让人不能不注意的,是他肩头上扛着的一柄巨剑,这柄剑仿佛是由纯银打造的一般,散发出强烈的光芒來,几乎连月色都掩盖住了。
这剑好大,阔约一尺,长几八尺,简直不似是剑,而是一扇巨大的门板。
辛铁石脸色变了,他嘎声道:“金衣银剑?”
那人优雅地弯了弯腰,道:“请叫我金衣侯。”一听到这个名字,就连阎王神医的脸色也有些改变。
若说江湖中最古老的职业,必定会提到杀手;若说江湖中最赚钱的职业,也必定会提到杀手;若说江湖中最神秘的职业,也必定会提到杀手;若说江湖中最危险的职业,那简直一定要提到杀手。
要做杀手,必定是高手,而且是对危险极度敏感的高手,所以优秀的杀手必定是武学天才,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要熟知天文地理、奇门算术、人心机巧,懂得利用各种条件为自己制造机会。这并不是一门挥剑就可以的职业,无论挑战还是竞争都极为残酷而激烈,只有最谨慎的人才能存活下去。所以做杀手的人一定要坚忍,懂得牺牲,低调而神秘,永远隐藏住自己。
但有一个杀手却不同,他非常高调,甚至在杀江南大侠叶空天时,他竟然亲自将杀手帖送到了叶空天的手上,当着为叶空天祝寿的满堂宾客,历数他三十一条罪状,将他问得哑口无言后再将他杀死。
这就是金衣银剑,独一无二的杀手。
只是他更喜欢别人叫他金衣侯,因为他年纪不大,却已富比王侯。
即使在武林中,敌国的财富也是很令人艳羡的东西,他很愿意让别人羡慕他。所以,他从不介意在人前张扬自己的奢华。
这本來是一件很庸俗的事,但恰恰他做來,却显得十分自然。
能将炫耀做成一种优雅,一种个性,一种精致的生活态度,也是相当难得之事。
单靠这些,并不能让他窜起成为风头隐隐更在柳月刀、解忧刀之上的少年高手,他最奇特之处,在于他做杀手所收的酬劳,并不是金钱,而是这个死者的罪孽。只有十恶不赦的坏人,才能请动他手中的这柄大剑。
他杀关东大豪呼玛尔时,竟不惜卖身为奴,在呼玛尔家做了整整一年的苦工,直到确认呼玛尔的确坏事做尽,才在呼玛尔大宴宾客之时,将他从肩到脚劈成了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