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希道:“关于杜莎莎的事情您知道吗?”
于老爷子道:“不清楚,只知道阿彬大学的女朋友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被你收养了,我也是听的一知半解的,具体到底是什么意思?”
顾希道:“那么我解释给您听,在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对一个女生有过好姑娘,因为她长得很漂亮,后来于彬追这个女生,也被于彬追到了,所以我就对这个女生放弃了。再次和这个女生有交集是在这个女生怀孕的时候,那天她来找我,我刚好在学校里上课,我们才到一处僻静的地方谈话,她被石子绊倒了,整个人倒在地上,腿间还在流血,我当时吓了一跳,就抱着她叫上两个路过的女生帮忙,一起把她送到了医院,因为我是学医的,所以那个时候我知道她怀孕了,送到医院之后,她醒来了,她告诉我,于彬有了未婚妻了,想要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糊涂,阿彬真是个糊涂的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搞大女孩的肚子,再叫人打胎,于老爷子就是再爱孙子,也想不到孙子能做出这种事情。他自己白手起家,当然脑子是有的,三观也是有的。他如果没有说三观,也不会得到程爷爷的称赞。也不会在白手起家时,让很多人看好,且也给了帮助。
顾希继续道:“后来她又担心未婚先孕会受尽白眼,被人看不起。所以我告诉他,这好歹也是一条生命,让他把孩子生下来,以后我会收养孩子。当时我已经和程唯在一起,因为我自己不能有孩子,所以我很想有个孩子来慰藉我父母,杜莎莎的孩子对我来说,刚好是一个机会。于是,在我的开导下,杜莎莎愿意生下这孩子了。可是又怕于彬找上门,发现她没有打掉孩子,所以她搬家了。搬家之后又找了一个保姆,我偶尔会去看她,也经常联系保姆,问一些她的情况。直到一段时间后,保姆告诉我,杜莎莎有了男人了,和一个男人关系非常好。
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毕竟这是杜莎莎的私事,我也无权过问,知道杜莎莎怀孕9个月后的一天,保姆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女人带着几个人找上门了,骂杜莎莎勾引她未婚夫,还搞大了肚子。我接到这个电话之后,就马上过去了,才知道对方是于彬的未婚妻,当时杜莎莎被摁倒在地上打,肚子已经在流血了。我就带着杜莎莎马上去医院,并告诉于彬未婚妻,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于彬的。可是于彬的未婚妻不信,因为她看到于彬和杜莎莎的短信了。
送到医院的时候,于彬未婚妻也是跟着去的,杜莎莎当时的情况有些危险,所以我直接冒充她男朋友签了手术同意书,杜莎莎剖腹生产。如果我不签手术同意书,杜莎莎又昏迷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就出不来了。第二天,杜莎莎醒来之后,于彬的未婚妻又来了,她非要杜莎莎给个说话,她说她不相信这是我和杜莎莎的孩子,如果杜莎莎是我女朋友,这孩子是我的,我和杜莎莎为什么不结婚。我当时就说,因为我知道杜莎莎和于彬的暧昧,杜莎莎的人品不行,所以我不会跟她结婚,但是孩子的确是我的,我要杜莎莎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我问于彬未婚妻,这样你种可以相信了吧?以后这个孩子会跟着我。
于彬未婚妻表示,这样她会相信。所以为了取信于彬未婚妻,杜莎莎就写了一份协议,放弃抚养权,并把孩子交给我的协议。可是回头,我回家一趟,保姆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杜莎莎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孩子。杜莎莎给我发了信息……直到她再次出现,就是现在,她想要要回安泽。我怀疑她有别的原因,就去调查了,然后拿到了这份资料。”
于老爷子听后,真是无法言语,他只叹息道:“好一个女人,还要阿彬没有跟她在一起了,不然以阿彬的脑子哪里玩的过她,恐怕于家都要被她掌握在手中。”
顾希想说,老爷子你成先知了,原剧情中,于彬可不就是听杜莎莎的话,杜莎莎说什么他都姓,以至于对原主那样的不公平。
“小秦,那你的意思是?”于老爷子又问。
顾希道:“杜莎莎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且又做出弃子的事情,不管是站在孩子的角度,还是站在律法的角度,她都没有资格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就算上了官司,他也不会赢。”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杜莎莎将完
于老爷子有些意外于顾希对此事的谨慎程度,不,应该说,也许当初,顾希就已经考虑好了现在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不得不说,这个人是走一步看百步的。这样的人,如果让自己的孙子于彬跟他作对,就是怎么死都不知道的。自己的孙子他还是了解的,学习不行,做事情骄傲,可那是他唯一的孙子,他也没有办法。
“那小秦你现在说这些,或者说你来找我的意思是?”于老爷子道。
顾希道:“我已向法庭提交申请,告杜莎莎以不为人知的目的接近我儿子,她的接近存在着某种伤害性极强的危险。虽然这个官司我是稳赢的,但到底杜莎莎是安泽的亲生母亲,不排除判案的时候,法官会脑抽站在他那边,你们是按照的父亲这一边的,到时候需要证人的时候,还请于老爷子代表于家出来,表示一下意思。父方和母方在某种意义上是平等的,尤其是母方已经嫁给被人,法院更会采纳父方的意见。”
于老爷子心想,你都要抢我孙子,还要我站出来帮你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