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一点,典韦想不明白。
白衣年轻人在杀了盗秘笈的中年男子后,既然人都杀了,为什么没有当场搜出秘笈,当场毁掉秘笈,反而先是离开了一会,再又折返回来?
搞什么!
如果白衣年轻人当场毁掉了秘笈,宋锦成自然就没有机会看到秘笈,摸尸也不打紧,自然也就没有这档子惨剧发生了。
“你们几个过来……”
郑老头招呼人手,指挥几个押运工在路边的蒿草丛中,挖了三个坑。
埋掉宋锦成和另一个无名男尸,还有典韦坐下那匹马。
马肉,其实也是有人吃的。
但对于这些押运工而言,他们是不会吃马的,马是苦力,马能识途,马是他们无言的伙伴,陪着他们风里来雨里去,这种情感羁绊太深了,甚至超越了人与宠物狗。
宋锦成是有家人的,都在苍桐镇。
大伙将宋锦成身上的遗物全部取下来,打成一个包,带回去后可以交还给家属。
但他的尸体,显然不可能带回去了,也没那条件带回去,估计半路上就会腐烂掉了,只能就地草草埋葬,简单用木板立个碑就完事了。
对此,大家心知肚明。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行走的江湖的人,客死他乡是寻常事,尸体一般都是就地掩埋,最多回乡之后再立个衣冠冢。
那口品相不错的长刀,典韦自己收下了。
“刀是不错,可惜太轻了。”
典韦耍了两下,发现这口长刀只有十来斤重,显然不适合他用,留着送人或卖掉吧。
至于那八千两银票,白衣年轻人也没有带走,似乎瞧不上。
郑老头想了想,分给典韦两千,自个拿了两千,余下四千两准备留给宋锦成的家人。
“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宋要是不贪这个心,就没这个事了。”
兔死狐悲,郑老头心有感触,情不自禁的连连摇头叹息。
话虽如此,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
但如果刚才宋锦成不去摸尸,恐怕典韦和郑老头也会去摸尸。
“小韦,你骑老宋的马,我们快点赶路吧。后面的,都跟上了!”
郑老头心情有些低落,挥手催促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