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利亚斯的雪花很淘气,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
“当你以为他有所收敛,打算出门迎接阳光的时候,他就会悄悄地靠近,吓你一大跳,然后用獠牙咬断你的脖子。”
林恩的合上手中的日记,放在书桌上。
做工精致的封皮和机巧的锁扣,彰显着它主人不俗的品味。
在日记本的后侧方,钤印着一个身穿礼服的豺狼人头像,在头像下面还有一排小字。
——霍格的无心之言。
由此可见,这是一本豺狼人霍格所写的日记。
和霍格那无论怎么装扮都无法掩盖的狰狞面目不同,日记的字迹娟秀工整,风格复古,而且可以明显看出是用鹅毛笔书写而成,看上去就像是出自于一个传统贵族家的小姐之手。
两百多篇日记,时间跨度六年多,平均下来可以算是周记。
虽然是日记,但是里面充满了各种荒诞、毫无逻辑的故事,还有怪异的描写手法,也包含了大量的嘲讽与自嘲。
如果不看内容,很难把这么工整的字迹和这么肆意故事联系在一起。
林恩的思绪回忆着刚才所看的一篇篇日记,他似乎能够看到,豺狼人霍格在写作时的极尽克制与放纵。
刚才那一段关于卡利亚斯雪花的描述,出自于最后一篇日记,写作日期正是卡利亚斯今年所下第一场雪的那天,那天是霍格的生日,也是他的忌日。
埃蒙穿着一身深灰色棉质睡衣从浴室里出来,看了一眼书桌上闭合的日记本本,笑问道:“看完了?”
林恩点点头:“看完了。”
埃蒙端着茶杯向着水浒走去:“有什么想法吗?”
林恩脱口而出:“正经人谁写日记?”
正弓腰倒水的埃蒙有些诧异,回头看了林恩一眼,然后很随意地说了一句:“弗雷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