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还想再问问,改好之后的这首歌怎么样,可惜刚好光耀抛来橄榄枝,这事也就没了下文。
而那本意见建议簿上的最后一行字,是“我明天出国”。
后来俞酌进了光耀,当时的合同条款有一条,内容是俞酌所有词曲作品版权都归公司所有,包括这首在签约前就谱好曲的《小艇》。
再后来,它成了徐星旸的囊中之物。
没想到的是,这首未完成之作竟然成为了徐星旸转变风格的原创代表作,为徐星旸冠上“敢于走出舒适圈”的名号,将徐星旸送上了歌坛顶流的宝座,甚至一跃位于俞酌之上。
当时有一种声音说,徐星旸敢于转变风格,人气升高是理所当然,反观俞酌,他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却也一直囿于这种独特,维持原风格固然很好,但一直没有突破,实为江郎才尽。
没人知道,俞酌所有个人风格不明显的转变曲目,都被公司归为他用,故而也很少再创作不同风格的歌曲了。
江郎才尽,这四个字何其荒谬!
彼时俞酌的经纪人吴正凯劝他:“未来这整个光耀都是徐星旸的,你何苦得罪他,就当做一个顺水人情,对你没坏处。”
“顺水人情。”俞酌冷笑着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不必了。解约吧。”
俞酌可压榨的价值太多,别说吴正凯,就是光耀也不肯轻易放人。可俞酌的要求也太过离谱——让徐星旸公开道歉,这是用脚想都不可能发生的事。
“你别傻了,”吴正凯,“你现在不缺钱也不缺名的,解约了你什么也没有!更何况,你以为从我们光耀出去,还有哪家公司愿意签你?!”
俞酌“哦”了一声,轻飘飘地问:“是这样啊?”
吴正凯以为他终于松动了,挤出笑容来:“哎,当然是了,我不会害你的。你说你现在的生活不就挺好,为什么非要和徐星旸较劲呢,不值得。”
“吴正凯,”俞酌幽幽地问,“徐星旸给了你多少好处呢?”
吴正凯笑容僵在嘴角。
俞酌嘴边挂着笑,笑意却未达眼底,他冷声留下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