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冷
我记得捡到黎凯的那天我刚交完房租。
都说二月春风似剪刀,我一算卡里的余额,大概只刚好够我下星期的饭钱,顿时在二月的春风里被夸嚓夸嚓剪成了一个傻逼。
我那天照常逃掉了当天的晚自习去打工,科任老师一般都知道我家情况,所以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打工的地方是柯慧给介绍的一个黑网吧,背临一所小学两所中学,是网瘾少年们逃课来团战的不二之选。
虽然我只是卑微的小时工,但挣的这点钱也足够我果腹了。
那个月明星稀吹着瑟瑟寒风的晚上,我在网吧的后门对着垃圾桶遛鸟放水,没尿完,忽然听见一声刺耳急刹,吓得我和我的小兄弟一起抖了两下,差点把裤子尿湿。
我回过头,看见黑漆漆的小巷子停了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的门打开又关上,一个套着麻袋的人从上面砰一声被扔下来。
天儿黑,看不清人影,我疑心自己是不是目睹了一场杀人越货的现场,等车开走了之后我才发现,那位套着麻袋的仁兄还有气儿。
这就麻烦了,要是他死了我大可以直接报警,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反而难搞。
要不怎么说我被二月春风剪成一个傻逼呢,我在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心软了一把将一个陌生的来路不明的男人捡回了家,还动用今天我赚到的三十五块钱给他买了一瓶碘伏一包纱布和几板消炎药——谁他妈听了不得夸我一句当代泥菩萨?
我一个人当然是扛不动他的,麻袋仁兄目测一八五,体格健硕,绝不是我等普通高中生能搬得动的。于是我找来网管小瘦猴,我俩废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搬回我的出租屋。之后我还请瘦猴吃了一根五块钱的肉肠,操,心好痛。
其实我捡他的目的也没多么大公无私,我主要是看上了他兜里的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和一个最新款爱疯手机——我寻思着等他醒过来之后,我大可以用救命恩人的姿态委婉地告诉他鄙人正好缺一块表和一个手机。
如果他还有点良心,大概不会拒绝我,那我花出去的三十五块钱和葬身于小瘦猴嘴里的肉肠也算是死得其所。
这哥们儿伤得真不清,浑身是血,肋下淤青,还有两处刀伤,不深,就是皮开肉绽看着吓人,我大概检查了一下,万幸是没有骨折的地方。
好在我以前是在黑诊所给人打过工的,因此简单处理伤口倒是不成问题。我的小破出租屋统共也就一室一卫,把床让给他睡,我他妈只能去挤厕所。
所以我还是团巴团巴把自己塞进床边,勉强凑合一夜。
半夜我被渴醒,一睁眼,好家伙,一双亮得像狼一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吓得嗷一嗓子,伸手照着眼眶就给了他一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