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火把一支支亮起,明亮的火光中,狼群果然开始退缩。
林清远拿到火把也是惊讶不已。
这样的火把在府城里是有售卖的,一支就得一百文。
多是商队带在路上使用,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买得到。
有这样的东西,在特殊时期就是救命的宝贝!
火把不稀奇,花些银钱花些心思就能买到,关键是宋姑娘是从哪里拿出来了?
那大车还被狼围着,屋里也没有多的位置。
此时,其他人的目光都落到火把上,没有注意到宋梨云这边。
宋梨云此时已经大步走到前面,毫不畏惧的看着眼前的狼群,仿佛那些咧嘴露出惨白牙齿的不是凶猛野兽。
宋得奎又惊又喜,知道宋梨云是要收拾这些野东西。
他一溜烟跑到宋梨云身边,把自己拿着的火把往前面挥舞着,装模作样吓唬狼群。
“小云,你要干啥?”
宋梨云淡淡道:“这些东西实在烦人,还敢咬我的板墙,我这就撵走!”
刚才她在屋里给哲毛上药包扎伤口,无暇顾及外面。
眼前这些狼看着凶猛,可在宋梨云眼中,也就跟家犬差不多。
在末世,野狼有一人高,咬合力堪比老虎。
听到宋梨云说撵狼,已经捏着刀拿着火把跟过来的巴林道:“宋姑娘,只有这些火把还不够。”
野兽都怕火,用火把撵狼是有用,虽然巴林不知道这些缠着棉纱浸透油脂的火把是宋梨云从哪里来的,但只凭借十几支火把也不能让狼群退缩。
宋梨云道:“火把是照明的,不是驱狼的。”她说着话,脚步不停,一步步走进狼群里。
巴林:“……?”
那有什么驱狼,难道拿着火把跟狼硬拼?
他见宋梨云和宋得奎居然走进狼群,咬咬牙也跟在后面。
此时,三个胆大包天的人类走进狼群包围圈中。
火把的光亮里,野狼被这几个突然靠近过来的人迷惑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