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李渊建唐以后不久,武德四年便开科取士,自此,拉开了唐代科举史多姿多彩的画卷。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考试的科目一般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
其中秀才科被时人称为“尤异之科”,它是唐代六门常科中最早设立、历史最为悠久、法定地位最为崇高的科目。
但因为秀才科的难度太大,要求极高,所以应试者寥寥无几,唐高宗永徽年间就被废除了。
剩下的五门科目里,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重要,参加这两科考试的考生也是最多的。
唐初期,明经科高于进士科和以前历代的选人制度相比,通过科举制选拔人才无疑是一大进步,为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网罗了诸多人才。
但是,随着唐朝政治的不断更替变化,科举制所发挥的作用也受到了影响,产生了一些弊端。
如唐代科举中试不仅名额少,在制度上存在明显缺陷,考试的程序也不够完善等。
并且很快,科举逐渐演变成世族门阀维持自己门第的手段,在科举过程中出现了贿赂、舞弊等腐败现象。
考生不惜弄虚作假、贿赂考官,使得中举者的能力和素质大幅度下降,而许多真正的有识之才、名人、杰士却遭受排挤。
首先便是纳省卷和行卷。纳省卷即举子将平时所作诗文卷轴向尚书省所在官府,即礼部交纳,所以称为纳省卷,又称为“公卷”。
而举子向一些达官贵人私自呈送的诗文称为“行卷”。
唐代进士科还允许“公荐”和“通榜”,即允许人们向主考官推荐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