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多的逗留,男人腼腆地和其他几位告别后,便匆忙离开。
众人一拥而上。
因为沈知睿和余凭澜比较熟,他率先问出口:“诶,凭澜,这谁啊?”
原本沈知睿还想用手肘戳戳余凭澜的,但才到半空中,就被秦煜拦了下来。
“最近新认识的邻居,上次帮了他一点小忙,所以他给我送了饭。”
余凭澜还不掩饰,一口气将事情全都陈述清楚。
“真好,还能吃到热乎的饭。”沈知睿对此表示非常羡慕。
毕竟他是个不会做饭的人,离家那么久也再没尝到母亲做的饭,基本上吃的都是外面的快餐。
腻了,但是为了填饱肚子没有办法。
“你要是想吃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做便当的。”
沈知睿对秦煜的这句话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他所了解的秦煜,并不会做饭,就连碗都不会洗。
然而第二天上午,秦煜请了半天假,正当沈知睿以为今天见不到他时,秦煜提着一个袋子冲进咖啡店,放到他的桌前。
“尝尝?”
沈知睿挑了下眉,对此产生了期待。
他满怀期待地掀开盖子,虽说里面的菜是菜饭是饭,没有像昨日余凭澜那份惊艳,但毕竟饱含秦煜的心意,他朝秦煜莞尔一笑。
“看上去不错呢。”
“那你尝尝味道?告诉我咸淡,下次我再改改。”秦煜打开存放餐具的盒子,将里面的筷子拿出,递给沈知睿。
沈知睿伸手接筷子时,恰好瞥见他手指上的伤口,不止一处,像是被刀划伤的。
他将接过来的筷子放到一旁,抓住秦煜的手,起身准备拉着他去上药。
秦煜看出他的动作意图,他默默收回手,将他按回座位,这次他没有将筷子给他,而是自己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他的嘴边,等待着,眼睛期待地闪烁着光。
“你先填饱肚子。”
拗不过秦煜。
沈知睿只好默默张开嘴,将那口红烧肉含入口中。
瞬间瞳孔放大,眼睛放光,连连点头。
红烧肉虽没有入口即化,但秦煜选食材时肉的质感很好,肥瘦比例刚刚好,炖煮的火候和时间也是恰到好处,吃起来不柴,让人还想再吃一块。
沈知睿咽下肉后,抬眼看向正紧张地盯着自己的秦煜。
“你自己尝过吗?”
“尝,尝过。”或许是沈知睿的声音自带清冷感,秦煜听到后原本紧张的心揪得更紧,说话也变得有些结巴。
“家里还有吗?”
“有,有的。”因为秦煜从来没买过菜,对肉的斤两并不是特别有概念,又怕沈知睿吃不饱,特地多买了些,结果就炖了一锅,打算下班后回家当夜宵。
“那我晚上也能吃到嘛?”
心情霎时间得以反转。
秦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吃惊地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嘴都在他没注意的时候张成一个“o”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