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樊伉就发现相比起荣华富贵,无名似乎更向往自由自在洒脱的生活。
脱离了长安这座牢笼,无名就像是落在岸边久涸的鱼儿终于滑入大海一般,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每天带着两小只在外面野疯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个樊伉,只怕一人两只压根都不记得回来。
系统商城有一种苜蓿,生命力强,生长快,耐寒耐贫,还能防治水土,樊伉命人在河滩和荒坡上都洒下了这种苜蓿草的种籽,这段时日苜蓿草长成了,漫山遍野都是这种三叶四叶的牧草,吸引不了少牛羚野马光顾,偶尔也能碰到非常不错的野马。
比如眼前的这匹。
大汉本土的野马大多都是河曲马,体型粗壮,肩宽惊人,哪怕是樊哙这样的大长腿骑上去,也像是在劈一字马,尤其在没有合适舒适的马鞍问世之前,能爬上河曲马的马背并坐稳都算是骑术了得,更别提骑着这种马上战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所以河曲马比起骑乘更适合做挽马。
但眼前的这匹野马则明显不同。
体型比起普通的野马要高大许多,深褐色的毛发,优雅而精致的头,机敏的耳朵,胸廓深长,肌肉发达匀称,四只蹄足及附在上方的毛发则是亮红色的,奔跑起来的时候,仿佛蹄下生火,十分神骏。
就连一向对人对物十分冷淡的无名看到这匹野马也不由精神一振。
“好马!待我套来给你当坐骑!”
樊伉:“……”
这马就是他故意从系统商城里取出来放在野外等他们发现的!
虽然知道巨魔兄那边出产的马匹肯定质量优良,但亲眼见到之后,这些马匹的质量之高依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马光看外形就知并非凡品,巨魔兄愿意用底价出售给他,还真是个实诚人。
樊伉不禁感慨着,并暗自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奸商了,一堆无用的砂子烧成的玻璃却要价那么高。
要不下回挂给巨魔兄的玻璃制品也用底价好了。
就在他感慨之际,无名已经骑着阿秃拿着套马索朝着那匹神骏的野马飞快地冲了过去。
那马甚是机敏,隔得老远撒开四蹄足下踏火狂奔逃离,转眼就窜出老远。
然而纵然它速度飞快,也比不上在恐龙中就以速度见长的鞭尾龙,很快便被追上。
无名套马索一抛,神准地套中野马,野马性子颇烈,被套马索圈中依然死命挣扎,不肯屈服,好几次差点把无名从阿秃背上拖下去,亏得有阿秃在,冲上前将它拱倒在地,这才避免了无名被野马拖走的命运。
趁着这个功夫,其他的套马人也赶了上来。
“无名公子,可有伤着?”
无名还是第一次被一匹野马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他却丝毫不恼,眼睛亮得出奇。
越是这样性烈难以驯服的野马,就越说明是匹难得的良驹。
有阿秃在旁血脉压制,无名带着十几个套马人很快就将这匹野马制服。
收获了一匹好马,他们也不再继续去搜寻别的野马,直接将这匹神骏的野马赶回营地。
刚好带人巡逻到附近,准备到郎君这里蹭饭吃的王回看到后,不由得眼睛一亮,表情和无名如出一辄。
“好马!”王回顿时饭也不吃了,三步并作两步凑到野马跟前仔细打量起来。
“瞧瞧这面相,口鼻中正,看看这咽喉干净又利落,这腰身,啧啧啧!”王回踱至马身后,脸上的表情更惊艳,“这马屁股多厚重,比武安坊奚寡妇的胸还要浑圆,是匹好马啊!”
王回越说越满意,周围的兵士哈哈笑起来,有人甚至朝他挤眉弄眼:“王将军如何知道奚寡妇的胸长啥样的?”
“去去去,别打岔!”王回此刻的心思全放在神驹上,无心理会这些调笑,挥蚊子一样将他们挥散,仗着当初护卫樊伉在舞阳开垦荒地的香火情厚着脸皮跟他讨要,“日后若是这匹野马繁殖了后代,郎君可否割爱,予某一匹?”
知道郎君此回来汶山就是专为育马而来,这样的良驹必然是要被樊伉当成种马繁育,非常有自知之明地没有开口直接讨要这匹骏马,而是抢先定下了它的后代。
樊伉笑眯眯地道:“王将军放心吧,若当真能繁育出优良后代,必不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