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语气惆怅,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恐惧。
“所以,你们真的有能力预测未来?”殷臣提起了兴趣。
“每一名血族都拥有这个能力,贮存于指甲盖的月牙痕迹里,以血液为引,最多能预测十次未来。但是在使用之前,需要承担可能发疯的危险。我此生只动用过一次,是为了避开一名非常恐怖的女人……险些疯了,再也不敢用第二次。”
“非常恐怖的女人?”
联想到凯恩骤然放弃事业、离开城镇的人生轨迹,殷臣继续逼问:“名字、长相和身份,仔细说。”
“她叫美杜莎。红发,血红色的卷发……美豔无双,有很多身份,”凯恩按了按眉心,显然这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是杜立特公爵的女儿,也是卡利亚男爵的女儿,反正那两个男人都说她是自己的后代。她结过三次婚,是许多贵族的情妇,也是贫民窟妓院里最为出名的女人。”
“唔?!”张明慎震撼的感叹声响了起来。
“很奇怪吧?她每次结婚都会换个身份,再认个贵族父亲。她热爱易容,经常染发僞装身份,使用假名,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和她好过的男人根本抵挡不住她的魅力,哪怕他们几乎全都重病而亡,在临死前,也要拼着命把每一分铜板都白送给她,跪在地上求她收下自己所有的钱!”
殷臣意味深长地抱起手臂:“所以你逃离城镇,是因为她看上你了?我想,你应该也和她做过吧,被迷得晕头转向?”
“我承认,我是和她睡过,可是我只想在欢好时趁她不备,偷偷吸她的血,因为闻起来很香,”凯恩摩挲着自己平整的虎牙,沉痛道,“可我只喝了一口,就病了三天……她的血是臭的,恶心得不像活人。”
就在这时,张明慎忽然“呜呜”两声,拿笔在羊皮纸上写了四个大字,递给殷臣。
殷臣扭头一瞥,顿时眯起凤眸:“弗兰大领主的情妇,梅迪莎子爵夫人,就是你说的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