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韶歌睁开眼睛,发现脑中一片空白。
果然失忆了啊,她平淡的感慨着,片刻后才疑惑起来,咦,她为什么要说“果然”?
很奇异的,她丁点儿都不觉着惊慌。
便平静的躺在地上仔细的梳理自己记得的东西。
——她记得自己的名字,乐韶歌。
……没了。
乐韶歌感到不可思议——她记得自己是谁,有很明确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的行事逻辑。但她经历过什么事、认识些什么人,此刻该在哪里、该做什么,又为什么会身在此地、昏睡刚醒,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完全没印象。就像独自一人被扔在了记忆的荒野。
她想,是不是有点不妙啊。但奇怪的是,她好像对此很有心理准备,完全不觉得需要惊慌……或者说她觉得好像惊慌也没什么用,只要顺其自然,她迟早会想起一切。她甚至觉得自己该趁机享受一下失忆的人生,因为这也是难得的体验。
乐韶歌:……难不成她其实是个没心没肺的大猪蹄子?
算了,她想,“惊慌无用不如不慌”这念头其实也挺有道理的。
就顺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