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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他们的感情会从友情展开,结果刚试着接触了两年,他有了好感,她父母却闹离婚,她被带去北城读书了。

她离开的时候,郑峥嵘还送了她一支钢笔,那支钢笔姜迟夏一直带到了初三,给李长尽抄作业的时候,被李长尽发疯折断了。

这也是一直以来郑峥嵘没有放弃姜迟夏家这门娃娃亲的原因,每年都让他爸跟姜永才走动,送礼,就为了以后能和姜迟夏走在一起。

他本来去q大的,可因为成绩优异,出国做了名校交换生,所以这四年他又和姜迟夏断了联系,留学归来,他觉得时机成熟了。

张兰英说姜迟夏没谈过恋爱,毕业就回老家,他心里安稳了。

张兰英其实很满意郑峥嵘,人品好,长得好,学习也好,还是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家底也还行。

最主要是知根知底,两方家长都熟悉。

距离也近一点,如果以后姜迟夏真的要嫁人,郑峥嵘真的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她都为姜迟夏把以后的路想好了,结果她和李长尽搞出这事来。

姜迟夏早就把这个小学玩得好的朋友忘了,直到张兰英提起名字,她才恍惚想起来,还真有这个一个人。

只是那时候太小了,她十岁左右转学去了北城,和郑峥嵘的联系就断了,那时候大家什麽都不懂,只知道玩得好就在一起玩。

郑峥嵘送她的一支钢笔她一直用到了初三,后来就没想起过这人。

张兰英一提这个人之后,姜迟夏才如梦清醒,“是他啊?我有一点点的记忆,小学的时候,在一起玩过几天,时间太久了,我都忘了他长什麽样了。”

张兰英说,“他是我们县城的理科状元,本来考去了q大,但学习太好,就被送到国外做了名校交换生,听说这次回来也是硕博连读,很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