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做好与一切告别的準备。就连我们之间每一次的道别,都是计算好下次见面倒计时的。
我们不喜欢跟对方说“拜拜”,我们不喜欢离别的滋味。每一次的分开,应该怀着对重逢的憧憬,而不是无奈才对。毕竟人如果天天黏在一起的话,是会厌倦的。
(就像喜欢一首诗一样,一开始被它的风格、韵律、华丽的辞藻所吸引,或者仅仅只是由于当时的心境,我们疯狂地爱上了它。我们开始熟读、背诵,到后来可以丝毫不带感情地熟练背诵,竟全然忘记了当初的喜欢,就好像只是为了背诵而背诵而已。接着我们渐渐地忘却了那首诗。直到有一天,当我们再次看到那首诗时,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我们突然找回了当初那种热爱的感觉,甚至有了比当时更加强烈的情感。不同的是,诗可以找回,人却不一定。诗有千万首,人更有千千万。如果找不回,那就换一首吧。)
我们总是怀着期待重逢的心情,与对方说着道别之词:“一会见”、“晚上见”、“明天见”、“大后天见”、“下周五晚上见”、“半个月后见”、“65天后见”(那是间隔最长的一次)、“明年见”(其实就是明天啦)
有时我会想,最后一次的道别词,应该说“下辈子见”吗?也不知道真到告别的那天,我们会不会已经厌弃了对方,再也不想见了呢?
我们说过太多太多次告别的话,我想那已经比很多人漫长的一世婚姻里所说的次数还要多。要说婚姻带给我的成长,算数能力的提升必须得算一个。
记得当时我们还设了一场比赛:我们在纸上写下两个日期,你写一组我写一组一共写了十组。然后我们各自计算这十组日期的间隔是多少天,谁先準确地计算完谁就算赢。为了防止相互抄袭,我们背对着坐在地上,你对着沙发,我对着茶几。可这样做,虽避免了抄袭,却避免不了偷袭。我一心想着赢,好打破我数学不好的名声。正当我聚精会神地算题时,一只手迅速地戳了下我的腰,吓得我一激灵。我还没反应过来,另一边的腰也受到了侵袭。
这我怎麽能忍呢?
我放下手中的笔,两只手双管齐下,伸向了后方厚实的腰。先做了坏事的人这时笑个不停,抓住我的双手离开了腰间。四只手就这麽在空中来回比划着,伸了好几个懒腰。
我实在挣脱不掉,便发起了臀攻。
“哎呀。”你被我这猝不及防的一击“吓得”叫了起来,立马松开了一只手,站起来转了个身。我趁机将臀部向前挪了一大步,生怕被反击。
结果你用另一只手拦腰将我拎了起来。
“刚刚是用哪偷袭我来着。”
“是你先偷袭我的!”
“我可没那样偷袭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