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红了眼眶,我不知道要怎麽去形容那种感觉,仿佛是青春的不舍在多年后回馈给大家的彩蛋。
从此,青春的回忆,不只有忧伤的味道,还有不经意的圆满和时光碰撞的柔情。
在橙子的推荐下,我开始看起了各种青春剧。原来那些校园剧并不都像当年小说里的那般忧伤(又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境变了)。
[你问我是什麽时候认识你的,就是那年我大量补剧时,在一部不怎麽出圈但评分还不错的剧中,我第一次看到了戏份并不多的你。由于我在短时间内通过不同的电视剧见识到了各种大帅哥,那时的我并没有记下你的名字。
后来我在其他类型的电视剧也陆续到了你的身影。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那个好听的名字和那张俊秀的脸庞在我的脑海中融为了一体。也不知什麽时候开始,你身上某种特别的气质——说不上来究竟是怎样的气质——越来越吸引着我。我希望你能够有更好的发展,希望你可以成为那个站在舞台中央发光的人,而不只是站在光圈之间的半阴影中暗暗努力的衆人之一。 ]
我没有疯狂地追过星,没有刻骨铭心地爱过谁。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十足冷漠的人。虽然在人前不敢承认,甚至有时候不得不装作感情细腻以融入人群。虽然我会因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结尾而流泪,会因为新闻中苦命人的不幸遭遇而愤慨。可我知道,骨子里的我,就是一个冷漠自私的人,根本不懂什麽是爱。
我没有刻意地关注你。可仅仅是偶尔刷到你的视频,就能让我浮躁的心生出一丝温柔,让我忍不住地想要多看一会。
[细细回味一下,那时的你之于我,大概就是一朵适宜远观的荷花。纵然生处于鱼龙混杂的娱乐圈,依然让人感到清新脱俗、如沐春风。不时还会生出我见犹怜之情,然后羞红了脸。
(我忍不住笑了)]
再后来,你主演的一部电视剧有了不错的热度。我为你感到高兴,也为自己的慧眼感到骄傲。虽然我顶多只能算一个路人粉,没有为你做过什麽数据、打过什麽榜、吵过什麽架,也没有为你花过任何钱,但我还是有了作为粉丝的担忧。
人们说:“人红是非多”,“糊是最好的保护色”。
我担心你会被各种私生打扰,一举一动都会被过度解读,那样的生活得多累呀。我也害怕自己会塌房,我那本就为数不多且根基不稳固的小平房就又要少一个了。万一你被爆出来什麽黑历史,或有什麽三观不正的言论,我那无处释放的多巴胺可怎麽办呢?
毕竟新建一个房子太不容易了。首先他得身体素质好,才能有力气搭建房子,得长的养眼,盖房的日子才不会显得漫长无趣;其次他得有够多、够硬的物料,来做房子基材;再则呢,他必须有一个跟我契合的审美,这样才能设计出让我满意的结构;最重要的是,他得有责任心有担当,不会东盖盖西盖盖、今天盖我家明天盖他家、盖到一半涨价甚至跑路。至于其它条件比如幽默风趣啦,声音好听啦,情商高啦,有则最好,没有也无伤大雅。毕竟优点太多也不现实——要是一个人看起来全是优点的话,那得多可怕呀。
虽说人心不能太专一(只粉一个的话要是他塌房了,那不就相当于天塌了),但是花心呢也有花心的烦恼,就好比是越大的家庭越容易産生内斗一样。当时我大哥和我三哥参加同一个节目,两人在节目上插科打诨逗乐了许多人。结果两家粉丝在网上开啓了骂战,说我那幽默可爱婴儿肥的大哥嫉妒我那貌美如花大长腿的三哥,故意挤兑他。我大哥家粉丝自然是不乐意了,说我三哥蹭他家哥哥。
这太令人切齿了,我家哥哥用得着蹭吗!
这谁家粉丝这麽讨厌?追星还追出优越感了!
哦。是我大哥家的。
好吧。
这要不是我大哥,我得连着这家粉丝跟正主一起讨厌了。
可是有什麽办法呢。都是自家人。我只能为三哥委屈,为大哥叹息了。
无处发洩的烦恼真让人烦恼。
喜欢有的时候就是,自得其乐——自寻烦恼——自讨苦吃——自取其辱。
[我真庆幸,你从未让我失望过。
那座经历了十多年的房子,越来越牢固了。]
相遇之前的我
[你说,如果我们早点相遇该多好,那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就可以更长了。
我说,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那样我们的人生得过得多快呀。快得还没学会珍惜,快得还没学会相互包容,它就不知不觉地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