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郑姑娘,王福则是又惊又骇。
他突然想起为何觉得这芙蓉出水的女子,为何瞧着眼熟了,可不正是自己差点下了聘,纳来做妾的郑明珠!
郑明珠要嫁给郡王了?
王福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想到什麽,连忙起身到柜台付了铜钱,带着小厮灰溜溜跑回家,生怕晚一刻,被郑明珠记恨上,叫他没好果子吃。
郑明珠哪里顾得上王福,也早已忘记王福是谁,此刻接受着周围人的恭维,一开始很享受这种被人讨好的感觉,这些世族子弟里,不乏有曾经奚落她,爱慕她的,此刻惧于谢祈安的威视,自己只是狐假虎威罢了。
郑明珠想要与谢祈安共享这份权利,必须讨好他,叫谢郎更喜爱自己,去京都后护着她,长公主那关,还不知道能不能过?
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她便一心攀着谢郎,对待这群世族子弟们的恭维,端着大方得体的笑容,不出错即可。
谢祈安很满意未婚妻的表现,如果郑明珠拎不清,处处给他树敌,即便如何喜爱,自己不会允她正室之位。
不求岳家通达,起码不能给他拖后腿。
同这些人简单寒暄几句,谢祈安带着郑明珠上二楼雅间,片刻后,阿蒲捧来只青玉高足盘,里头是用干荷叶垫着的两只圆鼓鼓的点心。
净白似雪,名为雪媚娘。
郑明珠也听过它,据说经过冰窖冷冻,足足要三两银子一只,与酥山比肩。
放在过去,她敢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吃上三两银子的点心。
昨儿吃了碗燕窝,还不如银耳香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