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他父亲当成宝贝一样捧在手里断掉的子孙根色泽苍白,已经冷冰冰的,感觉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
何必呢,当断则断,人生莫强求。
余秋摇摇头,态度依然坚定:“手指头跟这个能一样吗?手指头不论什麽时候软硬程度都是一样的,也不存在突然间充血变大的状况。我要是把它接上去,就跟手指头一样,以后始终保持同样的大小,也保持同样软塌塌的状态,你们愿意吗?”
这话实在限制级,从一个小姑娘嘴里头说出来相当不应该。
不过当大夫的性别意识淡漠。
余秋说这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表情无比淡定:“你们要是觉得无所谓,那我可以把它缝回去呀,当然,后面很可能会坏死,然后直接自己掉了,更有可能坏死之后,那些脓液病菌什麽的经过血管转移到全身,引发败血症,可能还要切更多的地方,甚至会危及生命,就跟你们现在躺在楼上时刻都有生命危险的女儿一样。”
那老头子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只急吼吼地叫着:“能动的,我看到那手指头能动。我儿子接回去,怎麽就不能动啊?”
余秋摇头:“要是这麽厉害的话,你们男的小便的时候,为什麽还用手扶着呀?让它自己动不就好了。”
好能动哦,老爷子,你现在让它跳支舞啊。
何东胜在旁边听得眉毛都要跳舞了。虽然在人家痛苦的时候这样说有点儿不合适,但他可真是憋不住,他实在太想笑了。
老实讲,虽然同为男人,他对这位沈家大哥也毫无同情心。强扭的瓜不甜,分明人家姑娘没看上他,他何必上赶着呢?
现在闹成这样,吃大亏的人还不是他自己。
余秋态度坚决:“我没那个水平,我也没做过这种手术。你们家快点拿个主意吧,要是想转院的话就赶紧走,不然时间久了,肯定会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