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让金兰放下警惕:“想不到谢大人心思如此细腻,待家中夫人也这般好。”
她说话间已擡手将发簪取下,递交到他手中。
发簪是金器打造而成,他拿在手中端详,谢珩看的仔细,而在尾端雕刻的牡丹花蕊间,刻着一个小小的“兰”字,他猜到,这支发钗是别人刻意打磨制作的。
他突然回想起叶清宜之前对兇器的推断。
——按照我们方才的推断,兇手力度不比男子,所以才只将兇器戳入心髒三寸,若真是女子行兇,那对女子来说,最为便捷的杀人兇器便是发簪
金兰头上戴了多支发簪,唯独对这支起疑心,只是托了叶清宜的福,让他对发簪也稍有了解,取下来的这支,与其他不同,是纯金打制。
谢珩家中的金器不在少数,若非富贵人家,用不起这金制首饰,他猜想,这支发簪定是张洲生前送给她的信物。
回想张洲伤口的发簪底细,他目测长度粗细,与杀害张洲的兇器刚好温和,他即便是误断,因为相差无几。
有了证据,他心中有了底气。
谢珩说的狂妄,也不似方才气闷被摸了脖子,案子有了突破才是要紧事:“行了金姑娘,随我回北镇抚司吧。”
她觉得自己听错了:“你说什麽?”
未等到谢珩回答,程七跟着道:“走吧。”
金兰甩开他的手站到谢珩跟前,再没了方才那副淡定模样:“你凭什麽抓我?”
“抓你自然是有嫌疑,至于为什麽抓你,想来你比我清楚。”他没想解释许多,而后道:“程七。”
“是,大人。”
金兰对谢珩早有了解,知晓他的性子,既然他要抓,她也没想逃走和反抗。
程七跟在她身后,并未羁押,外头客人多,他给她留了颜面。
路经阁楼内厅时,程七堂而皇之地将人带走,其他人聚衆叫嚷,要知道,日日来这百花楼中的男子多数都是金兰的裙下之臣,而她偏偏瞧上了张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