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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春 二恰 1084 字 3个月前

好在这人虽是粗俗不通礼数,却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最重要的是她还识字。

不仅识字,还能写得一手好字。

按照她的说法,她父亲是个穷秀才,她外祖就是相中他的学识才华,才肯把女儿嫁过去,此番进京除了投奔还为了参加科考,从小就亲自为她开蒙,教她读书识字。

云水自认是个完美的婢女,除了大字不识。

而姜幼宜从开蒙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日必须得认一个字,不仅要认得还要会写。

自从姜夫人过世后,她就日日寻卢妈妈教她,进京的这半月,她的功课自然也拉下了。

现在有了王玉,就有人能教姑娘读书识字了!

沈珏本以为教人识字,总是比伺候人要轻松的,可他忘了这个人是姜幼宜。

倒不是说不听话,姜幼宜是他见过少有乖巧不闹腾的小孩。

以往他的那些弟弟妹妹,也有文静听话的,但他们的乖都是带着目的,或是想讨好人,或是想得到关注与怜爱,那虚假的乖顺,反而会让他觉得厌烦与恶心。

而姜幼宜不同,她天生的羸弱以及生活环境,让她的性子天然就比旁人温吞平和,她不爱哭,几乎随时都在笑,且这笑都是自然流露不带半分讨好,连沈珏偶尔都会染上几分笑意。

直到,他看见了她的字。

沈珏是头次教人,想好了不做严师,可一张张翻看那成堆的旧纸张,见上面全是横七竖八歪歪扭扭的大字,他忍了又忍,好看的眉头紧紧皱起。

他刚开蒙时都比这写的好!

等看到最后一张上所有的天字都出了头,实在是忍无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