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是读书人,首先魏大娘不会同意他为了挣钱耽误了温书备考。
其次,他也无法像沈寄一样在大街上去售卖。
毕竟他是想考功名的人,而且还是想站得很高的人。
在士人口中的评价至关重要,不能是贪财好货,有辱斯文的。
去酒楼代人写两篇酸诗,或是代人写书信都无妨。
还可和风雅之类的话题沾边,还有些遮羞布。
如果当街叫卖对联就不成了。
“你的字如今到底练得如何了?写得太丑可是卖不掉的。”
说到这个,沈寄不无得意的说:“我临摹了四个月,有三分像少爷的字了。再有你给我写好底稿我照着临摹,就能有个五分,卖对联是足够的了。而且还有一个月我还可以练。”
有五分像魏楹的字,那就挺漂亮了。
“好吧,你也不用三日后来拿,过几日我便要回家过冬至。”
沈寄点头,“那少爷进去吃饭吧,我走了。”
魏楹看着她背着小背篓渐渐走远的背影,心道知人善任果然是很重要的。
寄姐从一开始消极怠工到后来担心被转手卖掉开始老实干活、没了危机又需人督促提醒,她的性子是非得有人挑起她干活的积极性不可的。
而且她说到对,她如今还小,除了魏家也别处可去。
所以,赎身、合伙的事未尝不可以谈。
等寄姐大了,自己应该也出头了。
再不需要让母亲和一个小女孩儿想方设法的挣钱供养。
而且合伙挣钱,寄姐的点子应该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