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儿的目光却被隔壁一家卖武器的给吸引了去,各式各样的匕首、短刀、剑、弓箭等,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弩。
“爹爹,我想要那个!”,她指着那个弩,兴奋的喊道。
“小姑娘好眼力,这可是从胡人那里传过来的武器,一般地方还买不到呢,来看看吧!”
不等陆庭远说什麽,老板就将奴递给了小灵儿。
的确是个好东西,做工精致,这种武器在大顺朝很少见,他也只见过一次,这东西比弓箭小巧,但是却比弓箭的射程更远,杀伤力也更强。
小灵儿拿着爱不释手,陆庭远自然是买下了。
想了想,陆庭远还是开口问道:“这胡人的东西怎麽会出现在大顺朝?”
“你们不知道吗?最近胡人来大顺朝做生意的可多了!”
陆庭远凝眉,胡人是西部边境的一个部落,大顺朝和胡人在历史上就矛盾不断,经常发生战争,胡人部落以游牧为主,虽然牛羊丰富,但是由于气候原因,物産和粮食都相对匮乏。
因此,相对富饶的大顺朝就成了他们的目标,曾经多次进犯,最终都被大顺朝都治的服服帖帖。
已经有将近二十年,两朝井水不犯河水了。
这两年正是大顺朝历史上虚弱的几年,这个时候胡人不断地进入大顺朝,恐怕不是什麽好事儿。
买完了弩,又在镇上转了一圈儿,果然就看到有不少胡人,虽然他们换了大顺朝的装扮,但陆庭远还是能一眼认出来那些胡人。
胡人胡子浓密,头发微卷,即使剃了胡子,脸颊两旁还是有浓密地胡茬,而且由于擅长摔跤等近距离的搏斗,下肢力量强、粗壮。
这些胡人虽然看似在逛街,时不时在路边地摊子上停下来与摊主交谈几句,但是眼神却一直在不断地打量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