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会出入此处的,除了刘巧若本人,就只有她的贴身丫鬟春儿,其他人,就连女儿,也鲜少踏足。
这是有原因的。
霍棋佑小时候随父亲到龙江镇做生意时,认识了家住在龙江镇的刘巧若,那阵子,他们俩常玩在一块儿,后来她为了帮他赶走野狗被咬伤了,他因此承诺长大要娶她为妻。
霍父也赞同儿子的勇于负责,便到刘家替儿子订了这门亲事,当时霍棋佑十岁,刘巧若六岁。
后来霍家父子回京城,刘家也搬到洵河镇,由于路途遥远,几年下来,两家也渐渐疏于联系。
长大后,霍棋佑想起了有这门亲事,为了信守承诺,他送上聘礼,得知刘家家境不好,他还派人送去很多银两。
他依照多年前的约定,将刘巧若娶进门,洞房花烛当晚,他喝醉了,没有多加留意她的心情,强要了她,之后她便以死要胁,若他胆敢再碰她,就要当场自刎死在他面前。
事后,他才得知,刘巧若在洵河镇有意中人,自此,他们就像陌路人,各过各的生活。
但霍宅门第深深,刘巧若过得很不愉快,连当年怀了骨肉,她也一心想要让孩子流掉,常常捶打自己的肚子,或是跳上跳下的,可是孩子就像当定了霍家的骨肉,最后她只好认命的把孩子生下来。
可是孩子生下来之后,她连看都不想多看一眼,让人直接把孩子交给奶娘照顾,她完全不闻不问,彷佛孩子不是她亲生的骨血。
霍棋佑知道,刘巧若恨他入骨,连带着也不想要他的骨肉,对刘巧若母女,他总是感到有诸多亏欠,但他是一家之主,拉不下脸道歉,只能眼睁睁看着彼此越来越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