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四年级上学期就把学分修满,下学期除了全校师生必须参与的节庆或集会之外,她不是到处找宝就是窝在图书馆和研究室。
追她的男生其实不少,但是他发现,那些追她的男同学多半会因为她的冷淡而打退堂鼓,或者该说台湾的男生很胆怯,碰了一次钉子就变得胆小并且裹足不前,而且开始把被拒的理由归罪在宫凉凉身上。
他可以确定,那绝对不是她的错,她在家嘴巴或许直快了些,可是和家人的感情很好,她的心肠也比一般女孩好,甚至在她冷漠的背后常常可以发现一抹腼觍的笑容。
虽然她真的很败家,但败之有理,大多是花在帮助别人,自己则是省吃俭用到有点小气的地步,连吃一客牛排都要考虑再三。
观察她似乎变成他主要的兴趣与工作,甚至让他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
“再看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呵呵,他雷克斯又不是被吓大的,他只消一只手就可以要她的小命,她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敢跟他呛声,太不知死活了。
然,不知者无罪。继续扮演著一个学弟,他脸上挂著一抹紫外线都杀不死的笑,“学姊真用功,我正努力跟你学习中。”
“别靠过来!”他靠近,她就跳开,每靠近一吋,她就跳离一呎,看起来挺像跳蚤的。
“我告诉你不要靠过来,听不懂中文啊?!”气他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更气他丝毫不把她的警告放在心底,嘴巴叫著学姊,但根本就是目中无人。
为什么他就是吓不走?为什么他完全不像那些口口声声想追她,却一骂就拔腿落跑的男生?
他的与众不同让她难以招架,结果反倒像是她在怕他。
“不行,我欠学姊一份人情,照道理应该以身相许才对的,而且我对学姊的好学真的是佩服到五体投地的地步,我立志要和学姊看齐,希望有朝一日像学姊一样有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