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一个人啊?」
十几年了,搭讪的第一句话从来没有变过,林芸庭不免觉得有些无聊,这已经是她在这一小时内第三次听到这句开场白了。
三个人见她不说话,半低着头怯生生的样子,相视一笑贴着她围了过来,「被男朋友放鸽子了吗?真可怜,要不要和我们去玩一玩?」
「我不是在等男朋友。」她后退了些,以防那个人的肩膀碰到她。
「不管你在等谁,对方八成都不会来了吧,一起去唱歌好不好?我们请客哦。」
「对方会来的,请你们去找别人。」她又后退一步。
那三人黏乎乎地又靠了过来,他们身上的烟味让她本能地排斥,他们意外地执着,其中一个试图搭上她肩膀,「不要这么无情嘛,我们已经看你在这站了好一会了,和我们约好的女人也不来了,正巧咱们都这么寂寞,放心啦,我们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不会,才有鬼。林芸庭的耐心有些消耗光了,她瞄准时机,在想光用说的也许对方听不懂,是不是该以实际行动表明下自己的立场?比如给自己右边的那个猪哥来个手刀什么的。
她在沉默中估量着这三个男人的实力,对方却似乎误会了她的意图,说得越发起劲,说着说着那人不老实的手已环到她身后,她还没想到好的对策,只是出于本能一把将那人推开,明显的厌恶写在脸上,「都说我不去了,你们真的很烦人耶!」
「一起唱个歌又不会怎样,不用这么小气吧!」那人被她推出去,反而灿笑起来,「胆子太小,可是在这条街上混不下去的哦。」
林芸庭吸了口气,有没有搞错?她被人强行搭讪还要被瞧不起,他们以为她是初来乍到的太妹吗?因为尚不得要领还很茫然,就象是向往城市生活而从乡下跑来的热血青年,穿着自以为流行的服饰、做着自以为很酷的动作,却被当地人笑话成土包子,一副很好骗的样子。
真不知该怎么解释这种可笑的误会,别的不提,单从年龄上来看她就已经过了追求叛逆的阶段了吧。
「我真的是在等人,请你们离开好吗?」她压下那种又笑又气的情绪,自己的这张娃娃脸还真是会给她添麻烦。
那三人互相努了努嘴,摆出一副已经跟她变成好朋友的架势,「那好吧,我们陪你一起等好了,一个女孩子在这种地方很危险哦!如果对方没有来,我们再负责送你回家。」
说到底就是他们不相信她的话,这种厚脸皮的无赖还真是让人心生敬意,反正等她爸爸来了他们自然也就走了,可要是教那个很可能成为她爸爸妻子的白阿姨,见到她的第一面是她和三个小混混在一起,虽然对方一定看得出来她是被纠缠的,她也不要啊……
「你们啊,真的是瘟神耶!」她握起拳头,想到自己生平第一次跟人打架,对手是三个男人,心里还是会不安。
「啊?你说什么?」
瘟神!妨碍她爸得到幸福的瘟神,不可饶恕!林芸庭向前走了一步,随之拳头就要出手,那三人还在说笑,完全没注意到她的意图,她以为自己绝对能成功,拳头还没到自己胸口的位置就被一只不知从哪伸出的大手包了起来,那只手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全都与她不相上下,就那样把她的拳头拉回了身后。
结果,那三个人毫不知情,自己刚才差点被揍了一拳,而对此最无措的应该正是她林芸庭本人,她不可置信地回头,就见身后多出一个比她高出一个头的男人,正一手自然地搭在她肩上,另一只手裹着她的拳头藏在她身后。
「你这家伙是打哪冒出来的?」红绿灯组合抢先一步说了她的台词。
「不好意思,请问你们找我女朋友有什么事吗?」她身后的男人语气谦和,但是面无表情。
原来如此,林芸庭当下明白过来,想不到这年头还能看到英雄救美这种戏码,真是难得。比起感谢,倒是自己的拳头这么容易就被他拦下,感觉有点不服气。
那三人一见她真是有伴的,嘀咕了一阵,啐了声就前后离开了。真是不公平,如果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是个女人,其结果只能变成是两个人被纠缠,可是男人的话就连谈判威胁之类的事都省了,又没有证据证明男人一定比女人有用,这简直就是男人间的潜规则,是男人们为了自己的同类能出风头而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不管是找麻烦的还是帮忙的,女人在这两边都是男人们游戏的牺牲品。林芸庭知道自己的是非有些极端,可就是对这种不得不被迫欠对方一个人情的事情,充满了怀疑;不管怎么说,按照社会常识对方是替自己解了围,好歹要说些漂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