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厉害。白采妮不禁感叹,远在老家的爸妈竟然能远端寻找相亲对像给她,这种能力要是放到国安局,一定大有作为。她叹了一口气,道:“妈,我不是早说过了吗?我还不想结婚。”
“你不想的事情可多了,我当年就不该让你去外县市找工作,就应该在当地随便找个工作给你做,每天盯住你,那现在我的头发也不致于白得这么快。”她妈妈说:“这次你要再放人家鸽子,让妈妈我没面子,以后你都不要再回这个家了!”
电话不出意料地被挂掉,已经习惯了她妈妈作风的白采妮没有因此停下脚步。街边的路灯下飞着很多趋光的虫子,一点都不怕人,灯光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
她妈妈这样说,这算是下最后通牒了吧?想想倒也该到她妈妈的忍耐极限了。说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结婚呢?车子、房子她可以自己买,虽然慢,但总有一天会有,总不会露宿街头。
到时候她的包包和鞋子想摆一屋子都可以,不用和别人分享她的空间,也不用去迁就另一个人的作息。即使她之后老了、生病了,也完全有积蓄请看护照顾自己,不用去考虑另一个人的生活品质该怎办的问题,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人生有什么不好?
白采妮看过太多人因婚姻而不幸,当然因不婚而后悔的人也有,但机率都是百分之五十,各占一半,那为什么她不能按自己希望的去选择生活?话说回来,所谓的男人,如果不依附他生活的话,那他和朋友的差别,也就在性关系上而已了吧?就像个会说话的按摩棒一样,那何必非要通过婚姻得到?
如果法律规定女人一定要有男人陪伴才被认为是正常的,那么与其找个自以为是,日日跟自己作对,还要跟自己分财产的男人,还不如去买个听话、乖巧,清楚自身定位,翻脸时也分得干净的男人。
瞧,找个男人而已,方法不是有很多种吗?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白采妮已经开始用手机搜寻租男人的管道,反正只要让她妈妈认为她有固定男友,相亲这种可笑的事就可以停止了。
而找牛郎当然是往无底洞里跳,她白采妮不致于那么蠢。现下时兴的交友软体虽然多,但那种耗时较长,出差错的可能性高。找熟人介绍,对自己的资讯太清楚的话,又有机率给自己惹上麻烦。
看来比想像中还困难的样子。白采妮边低头看手机,脚步仍未减慢。
就在经过不知第几盏路灯时,白采妮停了下来。在刚才她经过的地方,她的眼角余光扫到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于是她停下来回过头确认。路灯下的花圃边上坐着一个男人,黑色短发,穿着件酒红色的运动衫,搭灰黑色运动裤和一双脏兮兮的运动鞋。他颓然地坐在花圃边上,垂着个脑袋,手里握着罐装啤酒,看样子是从不远的便利商店买的。
失恋了吗?不管怎么说,这种仿佛沉浸在自我忧伤中的氛围与周遭的来往人流很不相符。不只她,路过的其他人也有很多忍不住好奇地看他一眼,然后自他身边匆匆而过。
如果在平时,这种如弃犬的人是什么身份,白采妮是根本不会在意的。但此时,她的脑中闪过某天偶然听到的公司女职员的谈话。
在这种职场ol高密度集中的道路上,时常会有无家可归的小白脸在等人。可能是离家出走,可能是游手好闲,总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为求一个落脚的地方而出卖身体,轻而易举就能带走,而且非常听话。听她们神神秘秘地分享这种经验,当时她只觉得很无聊,如今看来,收集任何方面的情报都是有用的呢。
白采妮看着那坐在花圃边上的人,审视一番,年轻、一人、两手空空、衣着脏乱,在非娱乐区买醉,摆出可怜的样子。她走了回去,停在了那人面前。见他没有抬头,但她不在乎,这个人的相貌如何与她没有关系,她只关心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你没有地方住吗?”她问。
坐在那里的男人肩膀动了动,缓慢地抬起了头。
在陆佐的眼中,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首先是一双中规中矩的黑色高跟鞋,很细的脚踝连接着很细的小腿,但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他抬头,只见她乌黑的长发衬着她那张冰冷的脸,细边黑框眼镜反射着晶亮的光。这双腿的主人在路灯下冷冷地瞧着他,那柔黄的灯光也没能给她的目光带来一丝温暖,好像他只是个摆在这里的什么装饰。
陆佐在想,他莫不是被什么杀手组织盯上了?他眼前这个人的气场就是穿着一身红,也像是去参加葬礼,她叫他是想干嘛?他点头,觉得被这样的人搭讪也太搞笑了,不禁打趣地问她道:“是啊,你要收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