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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君偏爱卿 七季 998 字 3个月前

于是他留了她爹一条命,并且同意让她每个月去牢内探视一次,就是为了让她爹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是怎样替他承受上一辈的恩怨的,拿她当报复对象,远比直接要了她爹的命要有效的多。

庄绮雯整理了下被风吹乱的旁发,面对那扇近在咫尺的顾家大门,深深地吸了口气。

就是清楚顾思朝的打算,她才不能如了他的意,她绝对让自己打起精神,不让爹替她担心,不让任何人觉得她过得不好!

现在顾思朝的房子是以前她庄家的房子,他遣走了所有下人,重新请人,又将房子彻底修缮,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如今已成为玲珑玉行主人的他,就是要住在这个曾经是庄府的房子里,这也是为了要给她难堪。

这里是她的家,却又不是她的家,在这个家里她是小姐,又什么都不是。

“哎呦!小姐你可回来了!”门房的赵大爷看到她回来,忙小跑着追了出来,“今天怎么这么晚啊,不会是去别处乱逛了吧!”

“没有啊,是小倩让我顺便帮她买些胭脂回来,我路过西街,就稍微耽搁了一下。”为了证明,庄绮雯拿出胭脂盒给赵大爷看。

“小倩?那个死丫头!也不想想如果爷发现你回来晚了,被怪罪的人可是我!”赵大爷催促道,“好了好了,爷交待过每月你只能去看你爹,不要去其他的地方,不要做其他的事,见不到你回来,我都要急死了!”

“好,我下次一定注意。”庄绮雯收起那胭脂盒,顺从地点头。

“那快进去吧!刚才爷的朋友来了,厨房正备着晚饭,估计马上就要找人叫你了!”

一听有客人来,庄绮雯也不耽搁,进门后直接朝着后院的方向走,经过后院后再往后走,走到供下人居住的地方,在那里有间独立的小小院落,很微妙地和下人的居住区划开,这个小院是房子再修缮时,顾思朝特地吩咐人为她建的。

简单地换了下衣服,一出门就撞上了小倩。

“小姐,爷在旁屋招待客人,叫你赶快过去呢!”

“好,我已经准备好了。”

小倩拦住她,“不行不行,爷吩咐你穿水粉的衣裳!”

庄绮雯低头看自己刚换的浅绿衣裙,又转身回房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件出来,顺便把要给小倩的胭脂也拿了出来。

小倩打开胭脂盒一看,眉毛不满地皱了起来,“怎么是这种颜色的!太艳了啦,我不是说要指甲的那种粉色才行,这个还你,我不要!”

“那下次给你买再浅些的。”

“那不是要等到下个月了,才不要,我还是找帐房的小孙吧!”小倩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身催促她道:“快点啦!先说好,爷要责怪下来,你可不许把我扯进去,明明是你自己动作太慢,买个粉都要用这么久!”

她又没用过脂粉,怎么知道指甲粉是哪种粉?看起来明明都差不多!庄绮雯暗叹了口气,跟小倩到了旁屋,屋里桌上的饭菜已经上齐,桌旁一圈男男女女见她来了,都暂时停下筷子,这其中有的面孔见过,有的是第一次见。

“怎么这么久才到,没见这么多人在等着吗?”低沉的嗓音来自圆桌的主座,圆桌的座位本不分主次,但只要一眼望去,就能知道这一桌子人里,哪个才是主人。

顾思朝坐在主位上,脸上不露半点情绪,冷漠地盯着她这个迟到的人,不知为什么,不管他坐在哪里,明明是圆桌,但绝不可能是他拱着别人,他永远都是一桌人里最醒目,最给人压力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年纪轻轻就成了玲珑玉行的主人,而又没任何人有过一句微词的原因。

自小不同于常人的经历让他过早成熟,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真实年龄,就算周围全是一些长辈,也永远只有别人听他吩咐的份。

他的身边是素有京城第一歌姬之称的于苗苗,身着一袭水粉的衣裙,状似无意地倚着顾思朝,对她巧笑如花。

庄绮雯见惯了这种场面,只在心里暗自叫了声倒霉,语音平缓顺从地答道:“刚从外面回来,怕一身晦气坏了兄长的雅兴,就稍微梳洗了一下。”

“哦?”顾思朝眯起眼来,“这么说我倒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叫你换件粉色的衣服,结果你穿了件红的来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粉色的衣服。”

所谓美人配英雄,像顾思朝这样的抢手男人,身边从来都没断过女人,但他好像只对花房中的鸳鸳燕燕情有独钟,这四年来京城有名的歌姬舞姬,几乎都曾是他的红颜知己,这其中于苗苗跟他的时间最长,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