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叔是个藏族汉子,粗糙了一辈子,四面八方打听了半个多月,没找着人。村镇上的出租屋人去楼空,找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才发现是家灯红酒绿的歌舞厅,据说女人每晚在那唱歌,兼职陪酒,勉强糊口。
老板说:“看她瘦的那个样子,跟骷髅似的,喝几瓶酒就在厕所吐得昏天暗地,我哪敢用她?万一喝死了,那我不是赔大了?”
女人被解雇已有一周,她在村镇上来来回回地问,可一来没有一技之长,二来小地方工作岗位早已饱和,她始终没找到工作。
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养孩子?干脆一走了之。
旺叔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回学校面对这个被抛弃的小孩,没辙,钱和字条都给时序看了,末了摇摇头,说:“只能留下来了,凑合过吧。”
于是时序就在校长宿舍里住了下来。
那时候旺叔还抱有一点幻想,说不定女人安顿下来,生活不那么窘迫时,还会回山里接小孩。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能说丢就丢?
在那之前,他先替她养着吧,不过多一张嘴而已。
但时序不这样想,即便那时候他才九岁大,他也知道母亲不会回来了。
最后一天送他上学时,女人替他穿上了前一天在镇上买的新衣服、新鞋,甚至为他背上了崭新的书包。他们在镇口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母亲还温柔地问他喝不喝牛奶,吃不吃鸡蛋。
最后她亲手为他剥好鸡蛋,小口喂他吃完。
对时序来说,这些其他小孩司空见惯的东西,亲子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互动,其实很奢侈,它们出现在他人生里的次数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