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殷汉生清了清喉咙,再一字一句的说:「这皮夹不是我丢在那里的,是被你扒走的。」
「老爷爷,这皮夹明明是我从地上捡起来的,怎会是我扒走的?您们刚刚不也看见了?」像烫手山芋般,她把皮夹还给殷汉生,转身就要走。
林志明超身挡住了她的去路,「小姐,你还不能走,事情还没解决。」等了几天终于等到人了,哪能那么轻易让她走。
「两位老爷爷,我没空陪你们玩你丢我捡的游戏。你们如果无聊,可以到老人俱乐部去打打麻将,但不要乱冤枉人。」
「志明,我们有冤枉她吗?」殷汉生开始他的诡计。
「没有。」
「没有?」睁眼说瞎话,居心叵测。
「小女娃,我真的没冤枉你,这皮夹上头有你的指纹。」
废话!「我捡起来的,当然有我的指纹。你们不会是想栽赃吧?不会说皮夹里有稀世珍宝吧?你们该不会是什么诈骗集团吧?」瞧他们一副德高望重、慈祥和蔼的样子,竟这么不讲理。
古人说得没错,要路不拾遗。路不拾遗,就是根本不要去捡。
诈骗集团?他的行为是荒谬了一点,但这全是给他那个孙子逼的,逼得他得做这种可能会让他一世英明毁于一旦的事。
「小女娃,我不追究你扒了我的钱包,但你得帮我一个忙。」
不追究?意思是她真扒了他的钱包。整人她也会,先看他意欲何为,「帮什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