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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简念才十二岁,那时候的封妄都已经二十岁了。

一个正常的小女孩,哪怕是情窦初开,会喜欢的也应该是身边的同龄人才对吧,像是那种青梅竹马之类的。

简念眼睛红红的,像极了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兔子。

她咧嘴笑了笑,用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回道∶“因为他长得好看呀。”

阮甜微讶,随即笑道∶“这个理由,倒还挺朴实无华的。”

确实,人都是视觉系动物。

谁会不喜欢美的事物的。

唐泽宇不就是这样对简念一见钟情的吗。

只是,就因为这样而喜欢了八年……

母胎单身的阮甜有些无法理解。

“其实,”简念敛下笑意,用一种很轻的语气缓缓道,“他救过我。”

“嗯?”

简念红潋的眼眸有些放空,像是回忆起了一些很难忘的久远记忆。

“我十二岁那年,有一天放学差点被人拐卖。他发现了被人强行拖上车的我,开着车一路跟着人贩子,不顾危险在大马路上别停了对方的车,从三四个大汉手里把我抢了回来。

那天,他就像个英雄一样。”

那天她被吓坏了,封妄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温言细语极尽耐心的安慰着她,为了哄她开心还给她买了草莓蛋糕。

其实她对草莓过敏。

第一次在宴会上见到封妄时,他随手给她的就是一块草莓蛋糕,哥哥简言当时明确的跟封妄说了她过敏不能吃。

但是很显然,封妄没记住。

是了,他怎么可能记得住一个交往不深的小朋友的喜恶禁忌呢。

她不能吃草莓蛋糕,可是那天,在封妄的注视下,她一边哭,一边一口口的把整块草莓蛋糕全都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