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阙东眨眨眼,田知学惯有的灿烂笑容依旧挂在她脸上。

她脸上没上半点妆,却仍旧唇红齿白,清新可人。

「怎么样,是不是光滑细致?」

「是,是光滑细致。」

「那你起不起床,陪我去慢跑?」

「去。」老板都如此兴致勃勃了,他是拿人薪水的,怎么能说个「不」字。

「妳先出去,我换好衣服就去。」

「那快一点哟。」她可不想等人等太久。

「大小姐,妳可不可以跑慢一点?」她不是说要「慢跑」的吗?怎么跑得比风还要快?

我的妈啊,他快受不了了,先休息一会儿再说;陆阙东路在路边喘气。

跑在前面的田知学折回来,原地跑步。「大叔,你也帮帮忙,才跑半个小时你就喘成这个样子,那如果歹徒来,你跑得掉吗?」

「这……这妳就说错了。」陆阙东喘死了,一边喘着气还一边摇手指头纠正用知学。「我们当警察的职责是抓犯人,不是跑给犯人追。」

「好吧,那我换个说法;照你这样的速度、这样的体力,如果歹徒跑了,你追得到吗?」

「我有枪。」

「那个歹徒也有,而且配备还比你们警察好。」所以,以他这样的「肉脚」,一定会让歹徒给看得扁扁的。

「不想理你了,是男人你就追上来,赶不上我的步伐,我劝你还是回家睡回笼觉算了。」田知学调整气息,又朝着一天三公里的目标迈进。

看她这么认真,有时候陆阙东都要怀疑田知学是不是打算参加马拉松赛跑,不然她干嘛这么拚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