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知道女儿对曦黎的管教十分的不满,不过这是当年曦黎考虑了整整三天之后,答应娶女儿为妻所提的条件。
八成是他觉得他这个做爹的太过宠溺女儿了,怕他把灵儿给宠成不识大体又轿纵放肆的女子,所以才想接手负担 管束女儿的责任,希望把她教养成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
说实在的,这几年多了一个人帮著他管束顽皮的女儿,他确实轻松了下少,尤其曦黎对女儿的管教都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所以他也乐得清闲。
“爹,和稀泥他不是一个好人。”他从没对她和颜悦色过,每回见了她不是板著睑,就是责备,不像对那个铃兰一样,轻声细语又温柔体贴。
错不了的,一定就像说书先生说的那样,他吃里扒外,和铃兰勾结串谋好了,要加害山庄里的人,然后谋夺山庄的财产。
他可以骗过爹爹,但是她绝不会叫他三言两语就给骗去。
“灵儿,爹不是早跟你说过多少次,你可以叫他大哥或是曦黎哥,就是不许再这么没礼貌。”四年来的观察与考验,对霍曦黎的才能与人品,金富贵十分的欣赏。
霍曦黎的才干甚至远超乎他的预期,他是个能做大事的人,能得他为女婿,他很满意。
可女儿的执拗让金富贵十分的头疼,尤其她一直对霍曦黎没多少好感的事,更叫他担心。
“庄主,灵儿喜欢这样叫,我并不反对。可……”霍曦黎取出一只手掌般大小的陀螺,睇向金灵儿。“本来这个是要给你的,但你显然并没有乖乖的在书房中跟夫子读书写字,我只好把它送给别人了。”
金灵儿眸儿顿时一亮,探手想要拿他手上之物,霍曦黎快一步的将手伸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