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后,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么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么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后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后。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先向众人抱拳施礼,笑咧嘴道:「各位乡亲,咱们陈家杂技团在这儿给大家行个礼,问个安,多谢大伙捧场,今儿个小老儿带几个小子们来到贵宝地,小子们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压箱底的绝活都呈现给乡亲们,若乡亲们看得高兴,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也好。」

说到这儿,他再朝众人抱拳施礼,接着回头朝站在他身后那七、八个少年吆喝道:「小子们,给我打起精神,拿出你们的看家本领,让乡亲们瞧一瞧、乐一乐。」

首先上场表演的是抛铁球,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上下下变着不同花样,抛掷着手里的铁球,从两颗到四颗到八颗,最后变成十二颗,让人看得目不暇给,博得满堂彩。

观儿人小身子也矮,挤不进去,有个身形削瘦的男人瞧见他,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上前问他:「小孩儿,你家大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