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忆风在她离开后,绷紧了下颚,两手青筋暴起的紧紧按住桌缘,强忍住胸口翻涌的情绪。

他闭起眼,耳边回荡着数日前孟兆告诉他的消息——

「庄主,我江湖上的朋友传来消息,说那太医很多年前便已投河自尽。」

他怀抱着一丝希望的那位太医已死,如今他不知道还有谁能治好他的心疾。

这些日子来,他暗地里又寻访了数位名医,但仍是无人能治愈这病,其中有个大夫说——

「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心疾,何时会发作无法预测,按理说你应当自幼体弱才是,可我瞧你这身子骨看起来倒还颇为健朗,你是不是幼年时曾练过什么吐纳养气的功法?」

宋家世代经营镖局,祖上传下了一套武功,宋家子弟每个都要学,以为日后走镖时防身所用,他在三、四岁时就跟随父亲练习那套武功,二十几年下来,早把那套武功练得炉火纯青。

若非前生心疾突发猝死,他压根不知自己竟患有心疾。

他从衣襟里取出那颗鸾凤和鸣珠,它黯淡得没有任何光泽,珠上錾刻着的白色符文也十分模糊,乍看就彷佛是一颗陈旧的废珠,若非他亲眼所见,委实让人难以将它与神物联想在一块。

它在染上凉玉的鲜血时,散发出一束白光,将他的魂魄送了回来。

他原以为回到了过去,便能有机会改变他未来的命运,可如今他仍一筹莫展,也许最终他仍旧逃脱不了一死。

若是他真注定躲不过死劫,那么他所能做的便是将所有的事为她安排妥当,不再重蹈前生悲惨的下场。

入夜,寻花巷里一盏盏的红灯笼全被点燃了,灯亮如白昼,这里是华阳城里最著名的风月之地。

其中尤以凤绮阁最闻名,因为这里的花娘、舞姬艳冠群芳。

宋忆辰此刻就在凤绮阁的一处雅室里,怀里抱着软玉温香,左右坐着两个娇媚可人的美人儿,为他斟酒喂食。

他对面坐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肿胖男人,他也同样左拥右抱着娇俏的花娘。

两人酒过三巡之后,准备谈正事,将那些花娘暂时先赶了出去。

「二爷,你看这万达和李邦先后都被撤换了,会不会是庄主察觉了什么?」朱同青有些担忧的开口。

「你甭担心,是这两个混小子手脚不干净,偷斤减两被逮了个正着,才会被我大哥给撵了。」说完,宋忆辰啐了声,「真是不争气,贪那点银子做啥,我以前分给他们的那些还不够多吗?」

「可这一个月来,咱们的人里,先是你被调去了马场,接着贺成大算错帐,被调去酒楼当小二,然后涂续因为打伤客人被告进了牢里,现下万达和李邦也被撵走,这粮行里咱们的人就只剩下张水德撑着,成不成呀?您看要不要暂时先收手?」朱同青建议道,他这阵子眼皮子直跳,总觉得有不祥之感。

宋忆辰摆摆手安抚他,「朱老你甭担心,有你替咱们遮掩着,我大哥纵使有疑心,也查不出什么。」朱同青是宋忆风手下的两大账房之一,粮行账目的核查主要是由他经手。两人这几年来连手,偷天换日的从中贪了不少银子。

宋忆辰接着得意的说道:「我这回去了马场,已收买了那里的账房,咱们合计合计,看要怎么从中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银子给搞过来。」

「那马场一年也赚不了多少,你动那里的银子,万一庄主查起帐,可不容易隐瞒下来。」朱同青觉得宋忆辰也未免太贪婪了,连马场那点银子都不放过。

「朱老,你也太小心了,你看这些年来咱们在粮行扣下那么多银两,不也没被发现,再说蚊子再小也是肉,马场是赚得不多,但那些也是白花花的银子,怎么能放过它呢。而且,我去了马场后发现,这马匹的买卖可是大有赚头,只是从前的管事不善经营罢了,我有把握让它翻倍赚,如此一来,大哥见我接手后比以前赚得多,更加不会疑心我了。」提起这事,宋忆辰一脸信心满满。

「二爷这话可当真?」朱同青面色存疑,就他所知,以前掌管马场的管事能力并不差,马场的买卖之所以迟迟没有太大的起色,主要是因为他们马场的规模不大,马种又不够好,拚不过云龙堡马场里的骏马。

云龙堡位于附近的星海城,其势力与乐云庄相当,只不过两家在经营的买卖上有所区别,云龙堡除了马场,还有几处矿场,他们也有经营一些米粮、茶叶的生意,但规模就没乐云庄大。

比起宋忆风是白手起家,一手创建了乐云庄,这云龙堡则是相传了数代之久,这一代当家作主的是梁平汉,他与宋忆风年纪相仿,因此常被拿来相提并论,因乐云庄是宋忆风亲手打拚下来的产业,是故世人对他的赞誉更多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