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云庄旗下粮行的生意可比马场来得大多了,每日经手的银子至少就有数千两以上,一年下来数十万两跑不掉,至于马场一整年下来,顶了天也就两、三万两的银子。且在粮行里,他还能暗中从里头苛扣下不少油水,到了马场,就没有那么多油水可捞,因此他压根不想去马场。

望向这位堂弟,宋忆风敛去了眸里所有的情绪,神色一如既往的解释。

「咱们马场的生意一直没有什么起色,我这是打算借重你的才能,想看看能不能将马场发展起来,所以才将你调过去。」末了,他唇边荡开一抹笑意,说道:「不过若是忆辰你自认没这个能力,担不起重任,我倒也不勉强,不过可就要罚你去咱们旗下的如虹酒楼,做三天的小厮。」

他这话一出,众人哄堂大笑。

有人笑道:「俺倒是想瞧瞧二爷当小厮的模样。」

有人接腔揶揄,「要是二爷真去酒楼当三天小厮,我定日日去捧场。」

其它人也纷纷取笑,不过这些人调侃的话皆没有恶意,众人只以为这是宋忆风有意想磨练磨练宋忆辰,故而将他调去乐云庄旗下最不赚钱的马场。

宋忆辰即使再不想去,但如今面对这局面,逼得他不得不去,他心下暗恨的瞅了宋忆风一眼,可面上仍微笑的拱手答道:「这下可要辜负各位的期待了,我决定接下大哥交代的差事,非让马场的生意在我手里翻倍不可。」

宋忆风赞许道:「不错,有气魄,我拭目以待。」说完这些,他最后看向李昭宜。

「昭宜,这胭脂水粉的赚头不小,咱们或许也可以试试,你是个姑娘家,最适合做这事,我打算交由你来负责,你可敢接下?」

李昭宜闻言喜出望外,一脸跃跃欲试,「忆风哥都敢将这事交给我,我怎么会不敢接下。」让她独自负责一门生意,表示他对她看重,她心中很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