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和谢彭越似乎已经到了有一会儿了,他们两个人合力在农家的后院里抓住了一只六斤重的大公鸡。这只公鸡正在谢彭越的手里扑腾。
“快快快,来个人啊!我快抓不住了。”
谢大少爷到底还是缺乏这种朴实的生活经验,刚才觉得抓鸡有趣,这会儿根本牵制不住这只大肥鸡。
汤之念下车的时候看见的正是这一幕,她没多想,两步上前帮谢彭越抓住公鸡。不需要什么技巧,鸡翅膀太会扑腾,那就抓住翅膀根部,让它插齿难动。
谢彭越如见到救星一般站在汤之念身后:“还得是我汤妹。”
汤之念朝谢彭越眨眨眼:“这鸡是不是要拿去杀了?”
“嗯,要吃地锅鸡。”
农家小院的服务人员紧跟着到来,汤之念把手上的鸡交给对方。
谢彭越似乎对杀鸡感到好奇,非要抓着汤之念去“涨涨见识”。
“今晚都有谁来?”汤之念问。
“我,ill,wilx。”谢彭越还说了几个人名,汤之念不认识。
可以确定的是,今晚这顿饭是朋友间的聚会,和应酬扯不上一分关系。
服务人员抓住鸡,用锋利的到在鸡脖子上面抹了一刀,鲜红色的血液如水一般飞溅出来。这画面汤之念熟悉,因为她逢年过节的也经常杀鸡。
ill的女儿这时凑热闹,跑过来围观。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肉嘟嘟的,穿一条碎花小裙子。名叫温嫣,大家更习惯性叫她英文名elsa。
正巧,汤之念还打算跟ill好好“叙叙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