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成熟的关系,还是像人家说的,在对的时机遇上对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象的,相处融洽,相知相惜。
虽然大多时候总是她先打电话给他,但是她觉得那没有什么,毕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过有个问题,上个星期他们看完电影,正宇问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顺便认识达达,她当时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总不能一直都拒绝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几天问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欢的人养了你最不喜欢而且害怕的宠物,该怎么办?
“最后一定会分手。”
“什么?”
“老大,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大学的时候我女友养了一只猫,其实我很讨厌猫,但因为我很喜欢她,所以假装自己也很喜欢猫,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会要我帮忙照顾猫咪,让我觉得好烦,因为我真的不喜欢猫,没办法再假装下去了,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她,可是我还是决定跟她分手。”
她觉得阿翔说的太夸张了,怎么可能只是因为喜欢的人养了自己讨厌的宠物就分手,两人会分手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话就像颗小石头,一直搁在她的心头上。
她不是没想过要老实跟正宇说,但是,可想而知他会有多么的惊讶,应该也会感到失望吧?这让她很犹豫。
她向来是有问题就马上解决,这是第一次,面对问题她选择了先搁着,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对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对的,但她选择保护他们之间刚萌芽的恋情。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她这么想。
同一时间,梁正宇坐在办公室里,和丹雅结束通话后,他笑着收起手机,而田承翰此时走进他没有关上门的办公室,看见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样。
“我听到了,某人星期六晚上要去约会,看来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顺利。”田承翰说着。之前正宇和他说过和徵婚对象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这个星期六是我们交往满一个月,约好了要见面。”不过因为他白天还会到研发室,所以约了晚上去吃饭。
“一个月了?这么快?”见到好友恋情顺利,田承翰也替他高兴。“不过交往一个月的特别日子,你打算怎么庆祝?”看见好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又续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没有安排节目,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这是你的初恋嘛,要我给你点意见吗?”
别看正宇现在是个有型的帅哥,念大学时,他可是戴着大眼镜,标准宅男的模样,女人缘不是很好,不像他,跑夜店的次数不输去学校,因为学校有寒暑假,夜店可没有。
虽然正宇偶尔会跟着大家一起去夜店,毕竟也是个青春男儿,也会有想玩玩的时候,只是次数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得很疯狂,不过自从和思颖订婚后,他已经收起玩心了。
他们家族经营连锁饭店,但他对经营饭店完全没有兴趣,还好他上头有两个哥哥可以帮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长才的正宇回台湾创业,他出钱而正宇出脑袋,然后很幸运的,他们成功了,现在他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股东。
这些年来,正宇一直窝在公司做研发,没有什么机会去认识女人,而且老实说,前几年的创业真的忙到天昏地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了,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说是正宇的初恋了。
“照我说,既然都去饭店吃饭了,那么就顺便订一间房间,在房间里摆满红玫瑰,再送上一条钻石项链当礼物,女人肯定又惊又喜的抱住你狂亲,接着就是一起度过热情火辣的一夜。”田承翰笑说着。“虽然世界上的女人有很多种,但哪个女人不爱玫瑰花?哪个女人不爱钻石项链呢?”
梁正宇对于好友的建议,摇头。“我不会那么做。”
“为什么?做爱做的事,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更亲密,感情加温,你可别跟我说你们交往一个月,只有牵牵小手而已,那就太扯了。”
梁正宇没有回答好友这个问题,事实上他们当然不只有牵手,第一次他送她回家,他就亲了她,之后轻吻变成浓烈的深吻,不过就仅止于亲吻拥抱。
“正宇,别把性爱看作什么太淫荡的事,老祖宗几千年前就说过,食色性也,听我的没错,开房间后会让你们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而且有时候你太过绅士,女人搞不好会以为自己没有魅力呢。”田承翰说着,从口袋拿出一个小东西:“来,这是我送给你和女友交往一个月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