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不要在这里等你?”
“不用了,我再自己回教室就行了。”
几个女同学见状先行回教室,而原本说要去福利社的叶品洁在见到同学消失在小路的另一端时,立即跑回来,让景丞修和高希圣看得一头雾水。
只见她走向那只毛快掉光的流浪狗,将手中的面包递向小狗──
“来,我的面包给你吃。”她摸摸小狗的头,甜甜笑著。“我想你应该是吃到不该吃的东西,所以过敏了,我有时候吃东西也会过敏,我想你的毛很快会再长出来。”
噗!高希圣一口饭差点喷出来。流浪狗也会吃东西过敏?这位兰陵小公主是太天真还是智商低呀,想也知道那只狗应该是生病或得皮肤病吧!
虽然是白目了点,但外表看似骄纵的大小姐心地挺善良的嘛,居然不觉得脏还摸起那只小狗的头。
他转头想跟好友赞美一下他家小公主还满可爱时,看到好友脸上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可以不用浪费口水了。
丞修居然笑了!尽管只是嘴角微微上扬,但他肯定好友真的在笑。真是百年难得一见,因为丞修的个性一向沉默寡言。
虽然很想叫好友收起和他沉敛外表很不搭的微笑,也别再痴痴看著兰陵小公主了,他们这些穷小子和公主别说会有什么交集,恐怕连平行线都不可能,因为她是天,永远高高在上。
不过现在是白天,就让好友作作白日梦,反正他再看也没有几天,暑假就快结束了,相信以后他们不会再见到公主,丞修应该就会忘了这个暑假所发生的事,忘了她。
原本以为只是高中暑假的一场白日梦,可是高希圣完全没想到好友的白日梦一作就是十年……
第一章
从见到景丞修的那刻起,叶品洁就决定绝对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而她也真的这么做了。打从进入餐厅,在他对面位子坐下后,一双水汪汪大眼便毫不客气地直直瞪著他,粉嫩嫩小嘴噘得高高的,因为她要彻底让这个男人明白,她有多么的讨厌他。
尽管刚刚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心跳有片刻突然跳快,但她还是决定要讨厌他到底。
平心而论,景丞修长得不错,一张阳刚有型的脸给人十分稳重的感觉,而她一向不喜欢男人长得太俊俏,给人感觉花心;景丞修皮肤黝黑,那健康肤色仿佛在告知所有人,他有副强壮的体格,而她一向不喜欢皮肤白皙的奶油小生型男人。
另外,她也不喜欢明明年纪不大却爱抹发油梳西装头的男人,那教人倒胃口,景丞修也没有,浓密的黑发顺其自然地剪了个相当有型的短发,搭配那张刚毅的脸庞,看起来英挺又散发成熟魅力。
若真的要挑出他的缺点,就是那双从她坐定便一直猛盯著她的深沉黑眸,让人觉得不舒服。那有如森林里的神秘幽潭,深邃得让人看不透他在想什么,她也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看著她,让她觉得他有点阴沉可怕。
而她父亲居然要逼她嫁给这种家伙?!
不,不是逼她嫁,而是她必须要嫁给他,因为他是她父亲的金主,更是她的买主。
买主?
没错,对她而言,景丞修是名副其实的买主,因为他花了五亿元买下她,尽管她一直不肯答应,但她很明白自己最终也只能妥协点头,否则她现在就不会跟父亲一起来这里了。
她父亲因为大陆子公司投资失利,损失惨重,影响到台湾母公司这边的营运,由于资金缺口实在太大,因此多家银行在评估之后纷纷拒绝父亲的借贷。父亲经友人的介绍,转而向因投资股票致富的景丞修借贷,没想到他虽愿意给父亲所需要的五亿元度过难关,但条件是──她必须嫁给他。
犹记得听到父亲告诉她景丞修所开出来的条件时,她有多么生气,根本是摆明了他花这笔钱买她做妻子。
景丞修的名气不小,美国有个全世界知名的股神,台湾也有,就是景丞修,他白手起家,还不到三十岁就已经累积了数十亿的财富,还成立了规模颇大的投信公司。
不过,她不管景丞修是个多么厉害的投资高手,名气有多响,那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只知道自己不喜欢被人“买”,那教她十分难受,她是人又不是东西,更不喜欢嫁给一个对她而言完全陌生的男人。
叶志明不是没有看见女儿脸上那超级难看的不高兴表情,生怕未来的女婿生气,他赶紧低声对女儿耳提面命,“小洁,注意一下你的态度,这样对景先生太失礼了。”
有什么好失礼的?她父亲怕得罪金主,她才不怕惹他生气,最好他一生气就取消要她嫁给他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