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穆军哥的个性有时冷冷的,感觉有点自大——这可不是她说的,是那些曾经向穆军哥告白,或者想请他喝杯酒却被冷淡拒绝的女性朋友说的,不过,她觉得一心应该会喜欢像穆军哥这样的男人,长得帅又有才能,以前一心就说过喜欢这样的男人,而且穆军哥算是她哥哥朋友群里最优秀的一个了。
至于她自己,则喜欢暖男型的男人,不一定要很帅,但要对她很好,就像现在的男友周淳刚,之前她因为和前男友分手,心情难过,来到度假中心后喝了不少酒,他很温柔的听她诉苦,还细心照顾酒醉的她,因此,她爱上他了。
“你的好姊妹?我见过吗?”偶尔工作压力大时,他会上夜店喝个酒,他见过廷榆身边的那群好姊妹,除了很会打扮很爱玩以外,他看不出她们还会做什么,有好几个还曾经烂醉到倒在夜店里。
“我想你应该没有见过。”因为一心忙着做女强人,这几年已经很少出席派对之类的场合了。“不过她真的是我的好姊妹,我们国中认识以后,一直到大学毕业,不管做什么都在一起,一起玩一起出国看服装秀,我们感情好得就跟亲姊妹一样。”
“是吗?一起玩一起看服装秀,听起来对方跟你一样是个千金大小姐。”穆军的语气很不以为然,廷榆要介绍的,该不会是烂醉到倒在夜店的那几个好姊妹的其中一个吧?
“没错,如果你知道我好姊妹的出身,你肯定会吓一跳。”太亚集团的千金耶,男人娶了,别说少奋斗三十年了,大概三辈子都不用工作了。“穆军哥,我朋友她叫做叶一心——”
“廷榆,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就直说了,我的工作很忙碌,没有时间陪你们这种娇贵的千金大小姐玩乐,所以日后别再帮我介绍了。”穆军话说得很白,就是不希望廷榆再介绍她的好姊妹给他认识。
李廷榆没想到穆军这么快就直接拒绝了,而且语气好像很讨厌千金小姐似的,让她觉得有点没面子,他的个性果然很自大,要不是觉得他会是一心喜欢的类型,加上他把他家宝德鞋业搞得很好,能力好像真的不错,她才不想把一心介绍给他呢!真是气死人!
此时电梯刚好来到十五楼,李廷榆还是很负责的将穆军带到他住的房间,只是脸色不怎么好看,在穆军跟她说了谢谢,进入房间,关上房门之后,她忍不住地喊,“千金小姐是哪里惹到你了!我一定会帮一心介绍比你更好的男人,等着瞧。”
李廷榆想着,等会儿一心来的时候,她一定要把这件事跟一心说,并要一心以后别再欣赏那种自以为是又很自我的男人,太差劲了。
只是当她来到一楼,却发现周淳刚要外出,因为运送蔬果的大货车好像半途出了问题,他要前去了解情况,李廷榆便决定跟去,因为她是他的助理,于是就跟周淳刚一起出门了。
十多分钟后,穆军来到一楼大厅的咖啡厅,他点了一份餐点和咖啡,悠闲的吃着早餐。
虽然是来度假的,但穆军依旧穿着西装,他习惯在公开的场合穿西装,只是西装外套下不是衬衫也没有系领带,而是一件黑色的v领衫,少了平日上班时的严谨,多了份帅气的潇洒感。
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思索,喜莱度假中心平日住房率超过八成,假日则是客满,俨然成为喜莱连锁饭店集团的金鸡母,看来廷枫那小子,厉害的不是只有玩而已。
廷枫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因此他们大房并不被他爷爷所重视,集团的连锁饭店也都是分别交给两个叔叔去管理,就连这间度假中心当初也是由他二叔当总经理,但是年年亏损。三年前,李家老爷让廷枫接手这间度假中心,目标是收支平衡,但就他所知,喜莱度假中心在廷枫接手的第一年就开始赚钱了。
那小子,平日虽然看起来很爱玩,但深藏不露,因此他爷爷又将另外一家饭店一并交给他管理,看来迟早会把接班人的位置交给他。
至于廷榆,则是被她哥哥保护着,什么也不懂,继续做她的饭店千金。
只是廷榆为何突然说要帮他介绍女朋友?她好像说对方叫做叶一心?怪了,这个名字他似乎曾经在哪里听过,但一时想不起来,而他也听到了廷榆在房门外气呼呼的大喊了。
其实千金小姐并没有哪里惹到他,是他个人的问题。
因为他不会在现在这个环境待太久,总有一天会离开,也许会到世界各地去走走,那是他的梦想,如果不是宝德鞋业财务出了问题,他不会回来台湾,因此,那些没自己赚过一毛钱,需要被人照顾的娇贵千金大小姐,并不适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