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怕痛?怕上医院啊?」骆翔宇又道:「不要逞强喔,伤口好象挺深的,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可能会留下疤痕喔!」
留下疤痕?这四个字让晨蓝的脚步微顿。天啊,如果她漂亮的小腿留下丑陋的疤,那她真是不要活了!美腿可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她很宝贝这双腿,不仅按时去角质、涂脚部专用滋养霜,甚至还拿美白面膜敷脚耶!
万一留下疤痕,那她以后就不能穿迷你裙了,还有那些漂亮的细跟高跟鞋搞不好也不能穿,更遑论那一抽屉的annasui丝袜了!
oh!no、no、no~~
趁她犹豫之际,骆翔宇已下车绕到她身边,捉起她的手。「走啦,快上车吧,妳可别这样一路滴血回到公寓,吓死人了,别人搞不好还以为我们公寓发生谋杀案呢!」
被迫上车的晨蓝,冷冷地看着内部的顶级配备。奇怪了,这家伙到底是做什么的?居然开了一台价值数百万的莲花跑车!
她局促地移动身体。「喂,我可是有言在先,是你硬拉我上车的,我脚上的血迹如果弄脏了你的皮椅,你可别抓狂喔!」她知道很多男人都爱车如命,爱车只要有些微损伤就心痛得如丧考妣。
骆翔宇熟练地握着方向盘,微笑道:「无所谓,小小血迹吓不了我的,妳只要别在我车上生孩子就行了。对了,妳想去哪间医院处理伤口?」
无聊!低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晨蓝在心底暗骂。这家伙真是没品,以为这种烂笑话很好笑吗?
她打开车内灯,低头看着脚踝处,发现伤口比她想象中浅,因此稍微安心了点。「不用了,这种伤还要上医院挂夜间急诊,也太夸张了。请你直接送我回家,我家有医药箱可以处理。」
「ok!」他兴味盎然地看着她,包括短裙下的一双美腿。「出去玩吗?妳今天打扮得真漂亮!」没想到这个小女孩打扮起来也挺亮丽的。抹上淡淡彩妆的脸蛋闪烁着亮丽光泽:紧身上衣可以窥见她美丽的锁骨和纤纤细腰,她的肌肤白嫩,有种莹白的透明感,还有,那双美腿真是漂亮,又长又直,秾纤合度,搭配脚上的绑带细跟高跟鞋,简直美得令人舍不得挪开视线。
他很绅士地掏出男用手帕。「我车上没毛巾,将就点,用这个先擦一擦吧,妳头发都湿了,再吹冷气会感冒的。」
晨蓝被动地接过格子纹的男用手帕,困惑地看他一眼。这家伙还满体贴的嘛,他不在乎她脚上的血渍可能会弄脏昂贵的皮椅,倒是注意到她的头发一直在滴水。
这个人好象没有她想象中的恶劣,而且他还在雨夜中救了她。其实他大可对站在路边的她视若无睹,直接开车回家,压根儿没必要理她的。晨蓝反省地低下头,开始忏悔自己对待邻居的态度好象太差劲了,臭臭的脸活像个母夜叉似的。
不看还好,低下头后,她骇然惊叫出声。「天啊!完了完了~~哇~~」
听到尖叫声,翔宇吓得差点把车子开上安全岛。他镇定地握住方向盘,关心地询问道:「怎么了?脚上的伤很痛吗?还是妳哪里也撞伤了?」
「不是,不是我的脚……」晨蓝两眼发直,欲哭无泪地瞪着手上的樱花包--包包的底部被雨水和污水弄脏了,还染上了黑黑的机油8我的樱花包,呜~~我居然把妳弄脏了!天啊,我不想活了~~」
虾咪?哇哩咧……骆翔宇抓紧方向盘,万难相信自己刚刚所听到的话。这女人……这女人真是怪到不可思议!脚被割伤了,还一直渗血,她的眉头却皱也不皱,甚至懒得上医院治疗伤口。但,一个被弄脏了的包包,居然可以让她哭天抢地、连声哀嚎?!
他瞠大双眼。「有没有搞错啊?现在受伤的是妳的脚耶!包包弄脏了有什么关系?擦一擦,不然送到店里请专人处理不就好了吗?毕竟只是一个皮包嘛!」所以说,女人真的是很复杂的动物,永远有办法令男人感到错愕。
「呜呜~~」晨蓝心痛不已地抱紧包包,好象被割下了心头肉般。「你懂什么啊?这是lv的限量樱花包耶!有钱也买不到碍…」
呜呜~~她好想大哭喔!虽然她喜欢买精品犒赏自己,但积蓄毕竟有限,这款樱花包应该是她买过最贵的包包了。那笔金额让她现在一想起来,心头还会泣血呢!而且啊,这还不是有钱就买得到的!樱花包风靡全球,她可是透过好多关系,拜托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好不容易才透过一位空姐在新加坡抢到最后一只,款式还是罕见的公主包,当初她拿到后简直是欣喜若狂,一直宝贝得要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