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道:「原来妳冒着生命危险就是要捡回它呀?好,没问题,看我的。」
高大的他走到栏杆前,俐落地一翻身就跳过去,迅速伸长手勾回项链。
唉,长得高还真好……霏君望着他挺拔的背影叹气。瞧瞧他,轻松俐落地就
翻过栏杆了,哪像她,闹笑话闹了半天,不但没捡到项链还扭伤脚,真是气死人
了。
她悄悄打量这个男人,发现他真的好高喔,至少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身
形颀长、肌肉结实,身上只套了件格子衬衫,衬衫的钮扣全部打开,随兴地披着,
下面则搭了条短裤,露出强健的小腿,脚上的勃肯鞋更添落拓不羁的味道。
有力的臂膀和小麦色的肌肤显示出他应该很热爱运动,不过,他的眼角眉梢
却带着一股儒雅的书卷味。他应该是属于领导阶级的男人,惯于发号施令。
发现自己竟怔怔地看着对方,霏君慌张地收回视线,轻敲自己的头。真是疯
了!干么看一个陌生男人看到一直发呆啊?她必须牢牢记住一件事:她跟这个男
人只是萍水相逢,往后,他们永远没有再见面的可能。
「好了,是这条项链吧?」鹰荻尧来到她面前,摊开掌心。
「没错,谢谢你!」霏君万分珍惜地捧起项链,心痛地看着碎裂的玉坠。她
真该死,居然把母亲的遗物给弄坏了。羊脂白玉上出现很深的裂痕,她一定要找
工匠设法修补才行。
鹰荻尧再度伸出手。「来,把手伸出来给我。进入我的小屋得要爬阶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