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的渴望。
一个温暖的家,应该要有不绝于耳的笑语,应该要每天都有饭菜香味,而不只是布置着一堆昂贵却冰冷的家具。这个房子里拥有最先进的家电产品,可是流窜其中的,却是冷冰冰的氛围。
「春天的手拍一拍晒干的枕头,夏天的温柔躲在你的画框不走,秋天的小指头点亮了小镇的灯火,冬天的尾巴摩擦爱人的双手,雨天的手啊牵着你的衣袖……」(陈绮贞/作词:雨天的尾巴)
敖震邦眯起锐眸,看着正在炉台前边炒蛋,边唱歌的小女人。其实,他对这位孟小姐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不,应该说是非常恶劣。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他的房子塞满玫瑰花,还有恐怖的气球,害他荨麻疹严重发作,痒得他几乎要抓狂了。
最可恶的是,这个肇事者不但没有丝毫悔意,还在他下榻的旅馆指着他的鼻子臭骂他一顿,骂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恶棍,骂他不该书苹苹哭,骂他市侩现实、俗不可耐。
前几天当苹苹的看护跟他请辞时,他为了接替人选非常的烦恼,苹苹一再提议请晓舟来帮忙照顾她,但再度听到「孟晓舟」这三个字,他只觉得像是听到了「灾难」的代名词,心里万分的不愿意。可是,拗不过亲妹妹的一再请求,到最后他也只好让步,拨电话给孟晓舟,请她过来探视苹苹。
在他的印象里,孟晓舟是个过度天真,以为浪漫就可以当饭吃的小白痴,她不知民间疾苦,脑子里不知装了什么,讲出来的话更像是火星语。他但愿自己可以不用再遇到这位天兵小姐。
不过,今天的她,看起来似乎还不赖。
上次她穿了一身卡通服装,全身上下配戴的饰品也都有卡通人物的logo,活像个长不大的女孩似的。今天的她依然是一身梦幻,只不过卡通服饰变成了雪白的蕾丝和蝴蝶结。
她穿了一件雪白长袖的娃娃装,全身上下都有大量的雪白蕾丝,领口滚着粉红色的荷叶边,裙摆处有着刺绣精美的玫瑰花图案,两个袖日都以粉红色的缎带打了个蝴蝶结,整件衣服显得非常梦幻飘逸。再搭配上弧度优美的长卷发,还有浓密的长睫毛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就宛如一尊漂亮精致的洋娃娃。
她在洋装外系了一条苹苹买的鹅黄色围裙,敖震邦的眸光转为阒黑。以前的他很讨厌女人穿上一堆蕾丝衣物,因为那看起来就像是披了一块桌巾在身上般,毫无美感。
但,眼前的小女人却让他改变了对蕾丝的既定印象。唔……其实她穿起来还挺漂亮的,雪白的蕾丝把她细致的肌肤烘托得更加完美,看起来楚楚动人。
她一直唱着歌,敖震邦发现她的歌声也挺不错的,音色很甜美,好象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正仰躺在青翠的大草原上悠闲地吟唱。歌声里的欢愉唤醒了他体内尘封已久的渴望,一种对于亲密关系、对于温馨记忆的渴望……
不!
察觉自己居然对妹妹的朋友起了异样的感觉,敖震邦的面色一凛,狼狈地阻止自己脑海中翻飞的欲望,暗骂自己:你疯了吗?姑且不论孟晓舟是不是妹妹的好友,你根本不该对小妹妹出手!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既浪漫又天真,个性太不切实际了,压根儿不知人心险恶。
他要的不是这种梦幻型的女人。他理想中的交往对象,应该跟他是同一种类型的人才对,她最好也在金融界工作,个性沈稳冷静、细心缜密,对数字有清楚的观念、很会持家,对未来也有明确的规划。
反正,他要的女人,绝对是跟孟晓舟完全相反的典型。还有,她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她应该赶快回她家才是!
俊脸笼罩着阴霾,他缓步接近孟晓舟。
她依旧甜蜜地哼着歌。「雨天的温柔总是选错拥挤时候,雨天的小指头骚动我虚有的乡愁,雨天的尾巴拍打浪花一朵朵,雨天的尾巴让夕阳牵着走,我的青春是否,你也牵着走……」(陈绮贞/作词:雨天的尾巴)
把煮好的面条捞出来盛入碗里,晓舟动作轻盈地穿梭在厨房里,找出另一个美丽的盘子,用锅铲铲起葱花炒蛋,忙得不亦乐乎,丝毫没有注意到背后多出了一个人。
「你在做什么?」
寒冷的嗓音让晓舟吓一大跳,拿着瓷盘的手抖啊抖的,眼看就要摔到地上了。「我……我在炒蛋啊……」
敖震邦的眉头皱得更紧,看着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头恐龙似的。他俐落地接起快滑落的瓷盘,将它搁在餐台上。「要给苹苹吃的?」
「不是,苹苹早就入睡了。」在他咄咄逼人的视线下,晓舟的粉脸漾起红晕,莫名其妙地结巴了起来。「呃……这、这……这是要给你吃的,那个冷便当看起来……看起来很难吃,冰冷的食物对肠胃不好,会胃溃疡,严重点的话还会胃……胃出血耶……」